掩耳盜鈴:本來是中國的成語。它的本義是指偷鐘的人捂住耳朵,怕別人聽到鐘聲,必須想盡辦法掩蓋自己掩蓋不了的東西。比喻自欺欺人,通常是自欺欺人。出自《呂氏春秋》中的壹則寓言:自知之明,原文是偷鐘,後來鐘演變成了鐘,但不常用。同義詞:自欺欺人,弄巧成拙。
原話是偷鐘。
解說:範死了,壹個人趁機偷了壹個鐘。我想背著它遠走高飛,可是鐘太大了,背不動;所以我用木槌砸了鐘。我壹敲,鈴就發出很大的響聲。他怕別人聽到鈴聲搶走,趕緊緊緊捂住耳朵。但是捂著耳朵以為別人聽不到就很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