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個性]心理學術語。指個體獨特的心理特征,包括遺傳和學習特征、性格。
1.【性格;個性]:指壹個人相對固定的特征
這個人很有個性。
2.【特定(特性)屬性】:指壹個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個體性、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關系是矛盾和個性的關系。——毛澤東的《矛盾論》
詳細說明
1.事物的特性,即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殊性質。
毛澤東《矛盾論:矛盾的特殊性》:“因為矛盾的特殊性,所以創造了個性。”劉少奇《關於文學工作的幾點意見》:“壹個人說了壹句話改壹改,另壹個人說了壹句話又改壹改,就變形了,沒有個性了。”
2.指個體穩定的心理特征的總和,包括性格、興趣、愛好等。它是壹個人在人的生理素質基礎上,在壹定的社會條件下,通過社會實踐和教育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相對穩定的特征。
老舍《四世同堂》第壹部:“定睛壹看,似乎很深沈,很有個性。”丁玲《胡偉》第壹章:“其中,她比較投緣。雖然兩種人格支配著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