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在不同的環境時代,對幸福的體驗也會不壹樣。自古以來,有的男人三五密友聚在壹起,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自由幽默地說黃色笑話作為快樂,但逢場作戲之後還是覺得失落。有的女人說幸福就是親密的姐妹在壹起,逛街,講三姑六婆的趣事,聽別人誇自己和老公如何般配就是幸福。時間長了,他們發現這種快樂只是壹種虛榮心;有人認為金錢可以帶來幸福,“有錢能使鬼推磨”,大量的金錢可以建造富麗堂皇的宮殿,可以隨意使喚身邊的人,可以讓魚和鵝壹樣的女人投懷送抱,享受壹切榮華富貴,卻突然變成了金錢的奴隸,甚至失去了生命。享受偉大的物質是快樂的嗎?壹項調查顯示,自1950以來,英國人的收入增加了兩倍,但幸福感卻絲毫沒有增加。那些聽說自己中了福利彩票百萬大獎的人,壹年之內就會恢復正常,雖然會興奮壹陣子。那些不幸車禍致殘的人,過壹段時間也會回歸幸福。
那麽什麽是幸福呢?在筆者這樣壹個平民眼裏,幸福是壹種美好的精神需求和享受,是壹種內心的滿足和愉悅情緒,是靈魂追求的最高境界和自我激勵。羅曼·羅蘭說過:所謂內心的幸福,就是壹個人過著健全、正常、和諧的生活時所感受到的幸福。哲學家還指出,真正的幸福是對生活的樂觀,對工作的快樂和對事業的興奮。真正的幸福不是酒海肉山的物質享受,也不是美女的坐擁,更不是億萬資產的占有,而是對事業的追求,是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的奉獻。親愛的周恩來總理,飛機遇險時,他把自己的傘袋摘下來,交給了小楊梅。在《決壹死戰》中,“把生的希望給別人”是壹種莫大的幸福;偉大的* * *戰士雷鋒,雖然壹生短暫,卻把自己的光和熱奉獻給了社會和人民。“行萬裏路,做壹件好事成就壹列火車”,在他看來,“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樂。子曰:“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用勞動所得招待遠方的朋友也是壹種享受。只要把真理獻給正義的事業在夏看來,“砍頭只是吹帽子”也可以稱為“特殊”的精神體驗(享受)。“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作為祖國的孩子,關心祖國的發展是我們的責任。要以範仲淹為榜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自古以來,在讀書人的眼裏,“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讀書是快樂,讀書是幸福,讀書是成就自我修養的風帆,孔子的“學而時習之,何樂而不為?”正如哲學家德謨克利特所說,人們不應該被迫去尋求各種(物質)幸福,而應該只追求高尚的(精神)幸福。
其實世界上的幸福是因人而異的。有壹種哲學上的幽默:兩個人都得到同樣的‘甜甜圈’,在樂觀主義者看來,因為是好吃的甜甜圈,所以覺得甜,覺得好吃,所以覺得幸福;在悲觀主義者看來,他們為缺少壹個“洞”而感到遺憾,而不是原來的快樂,他們變得沮喪和焦慮。可以肯定的是,人生沒有絕對的幸福,更沒有絕對的快樂。幸福不是別人的禮物,也不是上帝的禮物。想要幸福,就要用心去熱愛自然,熱愛生活,珍惜自己的責任,幸福自然會在生命的年輪中體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