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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和監察有什麽區別?

紀檢是黨的機構,監察是國家的機構,是政府的組成部分。紀檢部門負責調查處理黨內違紀事件,視情節輕重區別對待。監管部門從政府的角度給予調查和行政處罰。對黨員幹部來說,違法犯罪不僅要用黨紀處理,還要用政治紀律處理。

體制上,紀檢監察部門實行兩塊牌子、壹套人馬的管理體制。各級行政監察機關的主要任務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行政監察是指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對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執行中的問題和違法失職行為的查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監察的目的是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保證政令暢通,促進監察對象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勤政高效為人民服務。

行政監察的主要任務是:壹是檢查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的遵守和執行中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是依法界定監督對象的行政行為是否正確;第三,依法糾正錯誤的行政行為;四是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紀律責任。

行政監督的基本原則:

(1)監督權相對獨立原則。《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首先,獨立就是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監察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獨立監察,監察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察機關沒有法律依據,可以拒絕任何幹涉。

其次,監察機關是行政系統中履行監察職能的機關,其特殊性決定了其獨立性。其他行政機關是其監察、監督、糾正和訓誡活動的對象,無權幹涉其活動。雖然各種社會組織和個人對監察機關的工作進行監督,但監督的目的是使監察工作獨立行使監察權,這不同於幹涉監察機關的工作。

再次,監察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壹部分,當然要接受同級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的領導。正因為如此,我們說監察機關獨立行使監察權是相對性的,但領導不能幹預監察機關的具體工作。這種領導力主要表現在:

(1)領導的方針政策;

(2)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法指導監理業務。但不允許代替監管,搞非法幹預。

(2)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的原則。《行政監察法》第四條規定:“監察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視證據,重視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這是保證行政監督質量必須貫徹的原則,也是對監督人員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思想素質和專業水平的要求。要正確處理壹個案件,必須有確鑿的證據。證據的獲取有賴於辦案人員深入細微的調查研究,這就要求辦案人員要有實事求是的態度,不主觀臆斷,不貪贓枉法,高度的專業能力。

(3)適用法律和紀律的平等原則。這也是《行政監察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的監察工作的基本原則。這個原則的本質是反對特權。在法律和政治紀律面前,無論是行政機關負責人還是普通公務員,都有平等守法的義務,不允許有任何特權。只有違法亂紀的人,監察機關才必須壹視同仁地進行調查。

(4)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相結合的原則。《行政監察法》第五條規定:“監察應當實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相結合。”也就是說,監督檢查和對違法違紀者的處罰不是行政監督的目的,而只是壹種手段。檢查、監督、處罰的目的是教育、挽救違法亂紀者,教育大家。以減少行政管理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從而改進工作。

(五)專門工作與依靠群眾相結合的原則。行政監督是專門機構開展的專項工作,但要做好這項工作,還必須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因此,《行政監察法》第六條規定:“監察工作應當依靠群眾。”這是因為我們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有權對國家管理提出批評和建議,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檢舉、控告和申訴,對行政監察機關的工作進行監督。政府的管理工作是在群眾中進行的。專門監督員只有深入群眾,調查研究,依靠群眾的幫助,才能查明真相,正確地做好監督工作。

行政監督的基本原則。

行政監察的基本原則是指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行政監察法》第三條至第六條明確規定了行政監察的基本原則,體現了依法治國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要求,是對我國行政監察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體現了做好監察工作必須遵循的規律性要求。

壹是行政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幹涉的原則,有以下三個基本含義:

(壹)依法監管。監察機關是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促進法制建設的機關。其重要職責之壹是檢查和糾正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保證法律、法規、政策和法令的實施。這樣的法律地位要求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具有強烈的法制意識和紀律意識,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活動,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和政治紀律為準繩,妥善處理問題,依法監督。

(二)獨立行使監督權。行政監察機關是依法行使監察職權的主體。根據權責壹致的原則,它有權依法獨立行使其監督權。這是監察機關正確履行職責,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法律保障。

(3)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所謂幹預,是指其他行政部門、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職權、地位和影響,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非法幹預和影響監管活動。為了公正執法,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必須堅決排除各種幹擾,依法獨立行使監察權。

第二,實事求是原則,強調證據和調查研究。

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的原則,體現了黨的“壹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在實踐中檢驗真理、發展真理”的思想路線精神,也貫徹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社會主義法律原則精神。這壹原則的貫徹在監理工作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壹原則的基本內容有三點:

(1)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實事求是,就是尊重客觀實際,壹切從實際出發。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應當自覺貫徹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工作方針,安排工作,指導工作,解決各種問題。要堅持調查研究,詳細掌握材料,深入分析復雜的實際情況,總結借鑒歷史和現實經驗,研究探索做好各項監督工作的規律,提高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防止和克服工作中的主觀性、片面性、膚淺性和盲目性。

(2)重視證據。重視證據就是重視事實和證據,所以必須充分收集和掌握證據,使政治案件的處理建立在尊重客觀事實和保證案件質量的基礎上。

(3)重新調查研究。調查研究是實事求是的基本環節,是了解真實情況的基本途徑和方法。在各項監察工作中,監察機關必須經過艱苦細致的調查研究,全面客觀地了解情況,然後由表及裏地進行分析研究,才能對監察事項的性質作出正確的判斷,為作出監察決定和提出監察建議提供客觀實際的依據。

三、法律和行政紀律適用的平等原則。

法律適用和行政紀律適用平等原則,是指監察機關在查處違反行政紀律案件時,對所有監察對象在法律適用和行政紀律適用上壹視同仁,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的特權。這體現了我國憲法的社會主義法律原則,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我國憲法和行政監察法之所以規定這壹重要法律原則,就是為了堅持平等,反對特權,保護全體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堅持和貫徹這壹原則,對行政監督工作的要求是:

(壹)任何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同樣受法律保護;

(二)任何監督對象都必須履行法定義務,遵守法律和行政紀律,不準有超越法律和行政紀律的特權;

(3)凡是違反法律和行政紀律的,都要追究,任何監督對象都不能例外。

第四,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是監察機關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必須遵循的壹項基本原則。行政監察機關是政府維護政治紀律的專門機構。通過嚴懲違紀者,正確引導監督對象,使違紀者和其他人員認識到政治紀律必須遵守,違反者必受懲罰,從而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遏制和預防違反政治紀律問題的發生。這對於維護行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證政令暢通,嚴格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促進廉政勤政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另壹方面,吸取教訓是我們黨的壹貫方針,所以監察機關要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通過懲罰,教育違反行政紀律的人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做好工作,彌補錯誤;同時,通過對案件的解剖,分析錯誤發生的客觀環境和主觀原因,總結教訓,教育廣大監察對象法制觀念和紀律觀念,督促他們增強法制意識、紀律意識和守法意識,為建設廉潔勤政政府提供思想保證。

五、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監督、檢查和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是監察機關處理壹切監察事項必須堅持的原則,這就要求行政監察機關把履行職責與所要達到的目標統壹起來。行政監察機關的基本職責是對被監察對象遵紀守法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揭露缺點和錯誤,對違反行政紀律的人員給予應有的紀律處分。但是,發現問題,執行紀律不是目的。目的在於,除了教育被監督對象,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外,還要通過發現問題,執行紀律,分析產生錯誤的客觀環境和主觀原因,研究糾正錯誤,改進工作的對策和措施,以改進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進廉政建設,保證政令暢通,有力地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六、監督工作依靠群眾的原則。

監督依靠群眾的原則體現了黨的群眾路線的精神和要求,是做好新時期行政監督工作的基本保證。這是因為:

首先,監察對象的執法活動是在人民群眾中進行的,人民群眾最了解監察對象的執法和工作情況;因此,監察機關必須通過多種形式聽取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的反映和意見,認真受理人民群眾的投訴和檢舉,使行政監察與人民群眾的監督緊密結合起來。

其次,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他們有批評和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也有同各種腐敗現象作鬥爭的政治責任感和積極性。行政監察機關應當支持和保護人民群眾的積極性。

第三,人民群眾往往是被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直接受害者,他們對糾正和懲處被監察對象的違紀行為有著強烈的需求。行政監察機關應當認真受理、支持、保護和鼓勵人民群眾檢舉、揭發被監察對象的違紀行為。

依靠群眾開展監督工作是我國行政監督機關的優良傳統。而且,我們在這方面積累了許多經驗,找到了許多依靠群眾開展監督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壹)建立舉報和來信來訪制度,接受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舉報,並對檢舉、控告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二)實行特邀監察員制度。聘請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專家學者、勞動模範和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知名人士擔任特邀監察員。特邀監察員的職責是了解和反映被督導對象在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存在的問題;向監察機關轉達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投訴和檢舉,以及依法應當由監察機關受理的投訴;參與行政監察法律法規的研究或起草,提供行政監察咨詢意見;參與壹些執法監督和案件調查;向監察機關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

(三)在開展各項工作時,要註意調動和發揮群眾的積極性。調查違反行政紀律的案件,要深入群眾調查取證,聽取意見;在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中,要把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的問題列為整改工作的重點;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和群眾代表對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的行業風氣進行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執法監督、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相關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邀請群眾廣泛參與。

(四)通過新聞媒體等形式,將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重要案件的查處結果、重要工作情況向群眾公開,讓群眾知情,聽取意見,接受監督。同時,也要在監督工作實踐中探索依靠群眾開展監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