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加影響或使用力量或手段使對方屈服或被說服。
用法作謂語和定語,是指個體通過武力使對方屈服,也指施加影響或使用力量和手段使對方屈服和屈服。
歐陽修《聖宮頌》序曰:“太宗征討隋來,投海而去。”
造句:
1.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征服困難,而不是被困難征服。
2.我們應該本著“愚公壹山”的精神,征服沙漠,把它變成綠洲。
3.中華民族不會被任何侵略者征服。
這個來自草原的男人以壹流的騎術征服了觀眾。
5.這些骨針和骨箭頭是原始人征服自然的有力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