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阿保機及其遼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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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官制——北官:有南北兩個樞密院,官員為唐使、樞密院官。北方樞密院掌管全國軍政,類似唐朝的兵部;南部樞密院負責公務員選舉和稅收管理。樞密院下還有南北丞相府(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將“丞相”作為正式名稱)。南方官員:多模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驛站、醫院、廟堂、監獄、各禁衛的官員。大部分是用來安置漢人的,沒有實權。金代官制——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沒有中書、門下兩個省。尚書令是最高行政長官。元朝的中央權力由中書省、樞密院和禦史臺組成。中書省壹直聽命於政府,樞密院是國家最高軍事機構。禦史臺是中國最高監督機構;朝廷設有鄭玄院,主管宗教事務、吐蕃事務和其他少數民族事務。銀行中書省成為當地最高行政機構。省是四級:道、府、州、縣。
遼太祖在太祖在位時,領兵馬作戰,次子葉魯德光掌管軍務,加天下兵馬大元帥。遼太宗
金朝滅亡後,沿金朝設置唐使,掌管漢軍。廖色宗得了皇位,囚禁了天下兵馬大元帥李。
胡因采用漢制,設契丹使唐指揮契丹兵馬。
契丹樞密院也叫北樞密院,漢人樞密院叫南樞密院。北唐、南唐使臣參與國事,聽從決策。
監獄訴訟。遼聖宗年間,韓德讓還率領南北兩個唐使,掌管軍政,成為皇帝以下的最高統治者。
誰。此後,漢人官員可以被任命為北院唐使,契丹官員也可以被任命為南院唐使。南北樞密院在議會裏
公使銜之下,有知府樞密使、副使樞密使等官職。
契丹的東向最好,皇帝的宮帳是西向東,官員在宮帳兩側,所以官位分北。
南方。遼代中央官制分為北官和南官兩個系統。北官管契丹政治,南官管漢人。
民事,即所謂“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治漢人。”
北方官制還保留著契丹氏族部落制的壹些痕跡。職銜多源於突厥、回鶻,建國後,
采用漢族官制的壹些職銜。部落聯盟時期的最高官銜是“禦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保留了這個名稱。
稱呼,但不實際任職,成為皇帝以下最尊貴的頭銜。遼代世宗以後,北院的唐使是最高的。
軍事行政官員。
在契丹姚氏八族中,勢力最大的是叠拉和伊勢兩兄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8個居民分別分組。
對於以叠拉和B室為核心的兩大集團,分別設置北宅宰相和南宅宰相,管理政務。兩國政府的總理
後者和皇室分別被任命。皇族從叠刺部起,遼太祖就設五院和六院,首領稱之。
《王者》。南北院王成為南北院宰相之後的重要官員。房間b也被稱為國王,和
南北院的王並排站著。
皇室家族事務由壹個叫“體育尹”的部門管理,官員稱之為“體育尹”。官員們說,後代的事務由大王子叔叔的部門管理
長棍(開穩)。皇帝有自己的禁衛軍、親衛隊,還有蘇威和蘇誌的官員,以及貴族們輪流負擔。
任。在北方的官員中,有掌管契丹韓文聖旨的大林牙所。官員包括杜林亞、聆燁和聆燁。
遼史上南方的官制極其粗略。遼太祖是前漢智谷的時候,是“漢室總管”,是漢室總管。
民事,按唐制加漢書序。遼世宗年間,設立“政省”,專管漢人事務。廖興宗,又來了
改政治部為中書省。
南樞密院是管理漢人軍政的最高官員。中書省只管理漢族官民的壹般行政事務。
他被任命為副總理和副總理。在遼代,尚書、和門寫了壹些加號書。
官銜大多只是附加的尊稱或虛銜。南勉官方有翰林院,掌管漢文獻。官員有總數。
知道翰林院事務,翰林學士,翰林學士事業等名稱。契丹在位者叫南方聆燁。
契丹民族征服Xi民族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在契丹民族、Xi民族和北方遊牧民族的聚居地建立了統治制度。摧毀渤海
下海後,基本維持了渤海原有的官制。十六州漢區,沿襲後唐舊制。因此,
遼國的地方官制度形成了三大體系。
契丹民族和北方民族地區實行部落制。大大小小的部落壹般都有自己的住處,只是地域統治代替了血緣。
附屬組織,居民或不限於自己的部落血統。Xi人被征服後,仍然保持著五六個組織。Xi領袖說
王。遼朝在契丹南北院設立大王宓,在乙室設立王宓,在Xi設立王宓,四宮各領壹大部落,即五大部落。
院部、六院部、B室部和Xi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