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原色:紅色、黃色和藍色
復合色:紅色+黃色=橙色
紅色+藍色=紫色
黃色+藍色=綠色
中間色:黃色+橙色=橙黃色
橙色+綠色=棕色
b、顏色系統
1,色相:指顏色的冷暖相。
2.純度:指顏色的純度。
3.亮度:指顏色的亮度。
c、服裝,服裝顏色分類:1,暖色:紅、橙、黃、粉。
2.冷色調:青色、藍色、紫色、綠色和灰色。
2.中間色:黑色、白色和咖啡色
有色彩就是包括色相,即紅、黃、藍等幾個色族,稱為色相。
最初的基本色調是:紅色、橙色、黃色、綠色、藍色和紫色。在每種顏色中間插入壹種或兩種中間色,它們的頭尾色調按光譜順序為:紅、橙紅、黃橙、黃、黃綠、綠、綠藍、藍綠、藍、藍紫、紫。在紅紫色中加入壹種中間色,紅色和紫色可以構成十二種基本色調。
這十二種色調的色調變化在光譜色感上是壹致的。如果我們進壹步找出中間色,我們可以得到24種色調。如果將光譜的紅、橙、綠、藍、紫波段再圈起來,在紅、紫之間插入半個波段,形成壹個環形的色相關系,則稱為色相環。取基本色之間的中間色,得到12色相位環。此外,還有壹個24色的戒指。在色相環的圓內,色調以不同的角度排列,所以十二個色相環的每個色調之間的間隔是30度。24色環每個色相的區間是15度。
P.C.C.s系統為色調制定了更規範的統壹名稱和符號。其中,紅、橙、黃、綠、藍、紫是指它們的“正”色(當然,各地對所謂正色的理解不同)。正色用單個大寫字母表示,等色混色用兩個大寫字母並列表示,不等色混色主要用大寫字母表示,最終色用小寫字母表示。唯壹的例外是子蘭用V而不是BP。v是紫羅蘭的第壹個字母,用字母標註色相,便於正確使用,也便於初學者記憶。
日本人這樣劃分和分配顏色名稱,顯然是符合Mencel的十種色調和二十種色調的。Mencel系統以紅、黃、綠、藍、紫為基礎,稱為黃紅。所以P、C、C、S這24種顏色也分為十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