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子甲骨文:
早期文字具有象形字和強象形字的特點。此時的“福”字是“雙手奉酒上天”的象形文字,造此字的本意是“奉酒祭神,祈求繁榮安康”。
此時在字形設計中,“符”表示“祭”,“酉”表示“酒壇”,而類似於雙手的構型則代表巫師向壇上獻酒。
2.夫子金文:
在《金文辨》中,“福”字的字體減少到42格。金文中的文字大多是左旋和右旋的,但仍有9種字形是左旋和右旋的。此時的“福”字已經省略了雙手,但主要的表意“指”和“酉”仍然保留。
3.符字印章:
篆書早期,“符”的結構進壹步簡化和穩定,筆畫變得圓潤,“方塊字”的結構更加明顯。
“福”字的書寫形式,自《小傳》始已形成統壹規範的寫法。左邊表示“神”(泛指神靈),右邊由“壹”、“口”、“天”組成。“壹”字解釋為《說文》“口”字解釋為“口,所以人說話吃飯。”
4.付梓·李殊:
隸書時期,對於小篆來說,韓立的“符”子結構保持不變,只是在書寫方便性上略有不同,字體變得方方正正。在“符”字中,“方”中的“口”、“天”字有明顯的拉直,而“時”字略有變形,為楷書“符”字奠定了基礎。
5.夫子楷書:
楷書對韓立的改進表現在挑波的收斂和角度的轉折。楷書的“福”字繼承了隸書的形制,但“口”字和“田”字本來是兩筆書寫,上橫右豎連在壹起,成了橫鉤。“是”字變化很大,表現在橫線變小了,整體“福”字左邊比右邊窄,更有利於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