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邊境通行證的,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以下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審核。
2、企業設立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沒有安全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在邊境管理區工作過的人員,還應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聘用單位的證明。
擴展數據錄入和退出的具體內容:
1,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其戶籍所在地的縣或市公安機關或其授權的派出所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2.中緬邊境地區的中方人員因公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出具函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3.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社向邊境地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4.中國大陸人員因私出境,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中國大陸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所述護照持有人可憑有效護照和緬甸入境簽證(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者)從規定口岸出入境。持有護照或出入境證件的中國內地人員,無需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即可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
5.中國各類出入境人員必須在其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經邊防檢查機關驗證蓋章後方可放行。
百度百科-邊境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