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其在清稿中的敘述只有140字,但該故事在《清史演義》、《同治皇帝》等野史、小說中已有多個版本的解讀。最精彩的是“前門接單,後門砍頭”。
整個故事
安德海(1844—1869),直隸青縣人,10歲入宮,內廷太監。由於機智過人,談吐得體,深得慈禧太後的寵愛,成為慈禧太後身邊的當紅名人。之後,安德海被寵壞了,囂張跋扈。他雖然只是壹個六品藍翎太監,卻連小皇帝載淳、恭親王益欣等朝中大臣都不放在眼裏。安德海還經常搬弄是非,挑撥同治和慈禧太後的母子關系,使得小皇帝經常受到慈禧太後的訓斥。他越權皇帝,越權行事,已經到了同治皇帝受不了的地步。
同治八年(1869),久居宮中的安德海想進宮參觀,借機斂財。於是,他以籌備同治皇帝婚禮為借口,多次請求慈禧太後派他去江南購買龍袍,在宮中準備婚禮的東西,得到了慈禧太後的許可。在慈禧太後的支持下,安德海不顧清朝宦官不得出宮的祖傳制度,帶領壹批隨從成群結隊地出京。
鑒於明朝宦官專權、禍國殃民的歷史教訓,清朝對皇宮中的宦官管理壹直極為嚴格,堅決防止宦官幹預國事。建國之初,順治皇帝在順治十年(1653)頒布了壹道聖旨,規定了對宦官的管理:壹、未經差遣,不得離開皇城;第二,在職能之外,不允許幹涉;第三,不允許吸引外人;第四,不允許移交外國官員;五、不要讓兄弟侄子親戚暗相交接;第六,不準用兄弟侄子的假名字購買房產,以控政擾民。兩年後,順治皇帝命工部將禁止宦官幹預政治的聖旨鑄成鐵板,立在宮內交泰殿前,以示警告。
這條聖旨後來成為清朝皇室的祖家法,但任何太監違反都會被處以死刑。同時《王宮現行條例》還規定,宦官不超過四級,非奉差不得擅自離開皇城,違者殺無赦。當時,安德海只是壹個名叫劉頻·蘭陵的太監。他在慈禧太後的寵愛下,違背祖制,在不知道有任何官職要擔任的情況下出宮,最終導致了他的死亡。
安德海雖然自稱是欽差大臣,卻沒有攜帶任何公文,壹路太威風了。所以途經山東德州時,德州知府趙信對此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麽過邊境時沒有收到“明於霞余明”(清朝照例派大臣出京,兵部發公文,沿途地方官迎接)?仆役下船購買貨物不出示“傳牌集結”(清朝奉命離京的士兵,由兵部發給身份證件,不花錢買東西就可以經過各地,憑券就可以獲得地方官供給的物資)。為慎重起見,趙信立即向巡撫丁寶楨報告了此事。
丁寶楨早就對安德海的傲慢非常憤慨。接到舉報後,他進行了秘密陳述,控訴安德海“驚世駭俗”的違法行為,控訴他的執勤地點。“不得不截審廳以示謹慎”的理由是充分的:壹是清朝200多年不允許宦官交給外人,“沒有出現過派遣宦官到各省的情況”;第二,龍袍是皇家服裝,有自己的織造體系。宦官不必遠行,皇太後和皇帝都提倡節儉。太監出國采購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即使是真的,也要有明確的法令和文件。第三,宦官要照常來回傳牌,絕不能聽信他們的任意流竄和無義試驗;第四,龍鳳旗是故宮禁絕的東西。如果是內廷太監,他懂禮儀,又怎麽敢違反制度,亂用;第五,帶女性人才出差不系統。
8月2日,安德海被臺安縣知縣何玉福抓獲,隨後陳宇翔壹行3人被丁寶楨親自先押至晉安受審。八月六日,丁寶楨接到軍部密報,密報說:“太監私自離家出走,有種種不法行為。如果不嚴懲他,為什麽要以禁宮為例?丁寶楨趕緊派了壹個傭金代理人替他查壹查那個叫劉頻蘭陵安的太監,讓他的隨從等人作證,說是真的,不經審判就當場處決,不許狡辯。若宦官聞訊,轉回直境,即曾國藩為屬,嚴以佛法。如有疏忽,總督只問及與土匪關系密切者,如其隨從,並設法分別嚴懲,不必請示。”8月7日,丁寶楨親自把關後,在濟南當場處決了安德海,這距離安德海被抓只有5天時間。
這種敢於在獅穴上破土動工的驚人之舉,壹時間震驚了清政府,曾國藩稱贊丁寶楨是“英雄”。把安德海閹割到法律的權力也讓朝野人士樂此不疲,“丁青天”的名聲壹時在民間傳開。宮保雞丁的由來
關於宮保雞丁的起源,壹般認為與丁寶楨有關。有三種傳說:
壹說:丁寶楨原籍貴州,清朝鹹豐年間進士。曾任山東巡撫,後任四川巡撫。他總是喜歡吃辣椒、豬肉和雞肉炒菜。據說他在山東的時候,命令他的廚師做“醬爆雞”等菜,很開胃,但當時還不出名。調任四川巡撫後,他每次遇到宴會客人,都要廚師用花生米、幹辣椒、嫩雞肉炒雞丁。肉又嫩又好吃,很受客人的歡迎。後因戍邊禦敵有功,被朝廷封為“少保太子”,人稱“丁”。他的廚師做的油炸雞丁也被稱為“宮保雞丁”。
二說:丁寶楨來川興修水利,百姓感其德,獻上他最愛吃的炒雞丁,取名“宮保雞丁”。
丁寶楨在四川時,經常微服私訪。有壹次在小飯館吃飯,吃到了花生米炒的辣椒雞丁,被廚師稱為仿品,取名“宮保雞丁”。其實是丁寶楨的榮譽稱號。根據《中國歷代官話詞典》的解釋,明清各級官員都有“虛名”。最高虛銜為“太傅、少師、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太傅太子、少師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太保太子、少保太子”。以上頭銜都是對朝鮮重要官員的空頭銜,沒有實際權力。有的是追贈的,壹般稱為“宮銜”。鹹豐以後,這些虛名不再用“某某老師”,而用“某某保”,於是這些頂級虛名又有了壹個別稱——“包公”。丁寶楨統治蜀國十年,為官立下了不少政績。他死於光緒十壹年。清廷為表彰他的功績,追贈“太保親王”。如前所述,“太子太保”是“包公”之壹,所以他發明的這道菜被命名為“宮保雞丁”,這也是對丁大人的紀念。
時代變了。很多人不知道“包公”是什麽,所以理所當然地把“宮保雞丁”寫成“宮保雞丁”。雖是壹字之差,卻改變了紀念丁寶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