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音音素前,發“小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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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數據
定冠詞
簡明解釋:指已經提到的人(事);指說話人和聽話人都知道的人(事);用於獨特的事物之前;與形容詞最高級和序數連用。
用法:有確定的意義,用來指人或物,表示名詞所指的人或物是同類中特定的壹個,區別於其他同類的人或物,相當於漢語中“那個”或“這個”的意思。可與單復數名詞或不可數名詞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