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動因素有四個特點:穩定性,不隨環境變化而變化;可控,這是內部可控因素;
結果,可以導致必然的結果;可測量,可長期穩定測量。影響因素,會隨著環境變化而變化,是外部不可控因素,不壹定導致結果,難以長期穩定測量。
之前需要達成壹個結果目標的時候,管理者壹般是怎麽分解的?過去,指標的分配總是從結果到結果。比如酒店會議銷售654.38+00萬的指標,會分配給四個銷售人員,或者平均250萬,或者A(300萬),B(400萬),C(200萬),D (654.38+00萬)。這種強制分布將導致:
第壹,員工不壹定認同這種分配方式;
第二個員工不同意,可能就完成不了;
第三個管理者自己也不確定能不能完成,這三個後果是現代管理中的痛點。
解決辦法就是把結果指標變成驅動因素。——摘自《改進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