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體部分
船體由甲板、側板、底板、龍骨、側龍骨、龍骨、肋骨、艏柱、艉柱等部件組成。
龍骨龍骨是船體基座中央連接艏柱和艉柱的縱向構件。它主要承受船體的縱向彎矩。制作船模時,要選擇木紋順直、無節疤的矩形截面松木條。
側龍骨是龍骨兩側的縱向構件。承受部分縱向彎矩,提高船體承受外力的強度。船的側龍骨通常由矩形截面的松木條制成。
肋骨肋骨是船體中的橫向構件。它承受橫向水壓,保持船體的幾何形狀。船模的肋骨通常由膠合板制成。
龍肋是船體兩側的縱向構件。與肋骨壹起形成網狀結構,固定船的側板,增加船體的結構強度。船模的龍筋通常是用長方形的松木條做成的。
船殼板船殼板包括側板和底板。船體的幾何形狀由船體板的形狀決定。縱向彎曲力、水壓、波浪沖擊力等各種外力首先作用在船體板上。船模的船殼板可以用松木條和松木板拼接粘接而成。
艉龍骨有些船體還裝有艉龍骨,艉龍骨是安裝在船舷與船底連接處的縱向構件。可以減少船舶在波浪中航行的搖擺現象。船模的舭龍骨可用銅或鐵制作,厚度為0.5 ~ 1 mm。
船頭柱和船尾柱分別安裝在船體的首端和尾端,下部與龍骨連接。它們可以增強船體承受波浪沖擊和水壓,以及螺旋槳工作時的縱向碰撞和振動。
船頭:船的前部。船身兩側的彎曲稱為船首。
船尾:船的後部。船體兩側的彎曲部分稱為四分之壹。艙底:船的側板與船的底板相接的部分。
漢英對比
1.右舷:右舷
2.左舷:左舷
3.正水平
4.艙口:艙口
5.貨艙:貨艙
6.內底板:內底板
7.底板:船底板
8.雙底:雙底
9.前甲板:第壹層甲板
10.船尾甲板:船尾甲板
11.沙龍甲板:上層建築甲板
12.散步甲板:生活甲板
13.瓦特萊特橫向艙壁:水密橫向艙壁
14.首尖艙:首尖艙
15.艉尖艙:艉尖艙
16.發動機室:發動機室
17.防撞艙壁:防撞艙壁
其他相關名詞
最大尺度:又稱全尺度或周長尺度,可以決定泊位的長度,是否能從橋下通過,進入壹個碼頭。
總長度(最大長度):指船的最前端和最後端之間的水平距離(包括外板和兩端永久固定的突起)。
全寬(最大寬度):垂直於縱向中心線平面的最大水平距離,包括船的外板和永久性固定突起。
最大高度:從龍骨底部到船最高點的垂直距離。它可以通過減去吃水深度得到船高出水面的高度。
登記尺度:是主管機關在登記船舶和計算船舶總噸位和凈噸位時使用的尺度,在噸位證書中載明。
註冊長度:上甲板上表面從桅桿前緣到桅桿後緣的水平距離;沒有尾座時,測量到舵桿中心。
登記寬度:在船舶最大寬度時,兩個舷外板外表面之間的水平距離。
註冊深度:在船舶縱剖面註冊長度的中點處,從上甲板下表面到內底板上表面測量的垂直距離。
船長:沿著夏季載重水線,從艉柱第壹邊緣到後邊緣的水平距離,也叫兩柱長。
寬度:船體最寬處兩個側肋外緣之間的水平距離。
深度:從平龍骨上邊緣到船長中點處幹舷甲板上橫梁上邊緣的垂直距離。
A型吃水:平龍骨上緣到水面的垂直距離。加上平龍骨的厚度,就是實際吃水。
重量噸:表示船的重量,也可以表示船的載重量。可分為位移和載荷。
排水量:指船舶在水中所排開的相同體積水的重量。
滿載排水量:船舶滿載貨物、旅客、燃料、淡水和給養,並有規定的安全幹舷時的排水量,通常指船舶在海水中時的排水量。
空船排水量:船舶未裝載貨物、乘客、燃料、淡水和補給品時的排水量。
載重量:或總載重量,表示船的載重量。即:自重=滿載排水量-空載排水量。
有效載荷:表示實際能裝載的貨物噸位,它隨特定航程所需的備件數量而變化。
凈有效載荷=總有效載荷-燃料、淡水、補給和材料等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