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於統計的部門代碼。
統計的分割碼由1 ~ 12位碼組成,每個碼表示為:
1 ~ 2位數字,省代碼;第3到第4位是地市級代碼;5 ~ 6位,為縣代碼;7 ~ 9,為鄉鎮代碼;數字10 ~ 12為村級代碼。
(2)城鄉劃分代碼。
城鄉區劃代碼由13 ~ 17位組成,每個代碼表示為:13 ~ 14位,為城鄉屬性代碼;數字15 ~ 17是城鄉分類代碼。
擴展數據:
統計用區劃代碼的編制規則:
(1)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代碼編碼方式: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代碼由1 ~ 6位數字組成。在統計工作中,各級統計部門不編制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代碼,而是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國家標準。
(二)縣級以下區劃代碼編碼方式:縣級以下區劃代碼由7 ~ 12位數字組成,包括鄉鎮代碼和村代碼。
1.鄉鎮代碼的編碼方法。
民政部門確認的所有街道、鄉鎮,按照國家標準《縣級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 10165438-04-2003)編制,鄉鎮代碼為001 ~ 399;民政部門未確認開發區、工礦區、農場等類似鄉鎮單位,鄉鎮代碼為400 ~ 599。具體編碼如下:
001 ~ 099代表街道;100 ~ 199代表城鎮;200 ~ 399代表鄉鎮;400 ~ 599代表類似的鄉鎮單位。
2.村碼編碼方法。
凡民政部門確認的村級單位,村級代碼為001 ~ 399;類似的村級單位如園區、工礦區、農場等。未經民政部門確認,村級代碼為400 ~ 599(498、598除外)。具體編碼如下:
001 ~ 199代表居民委員會;200 ~ 399代表村民委員會;400 ~ 499代表同類居委會(不含代碼498);500 ~ 599代表同類村民委員會(不含代碼598)。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統計部門代碼和城鄉統計部門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