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以滿足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儲存需要,確保安全設備的完整性到達合同工廠,所有的包裝設備要安全牢固,根據國家包裝標準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執行。
6.2凡裝運有特殊運輸要求的貨物(如溫度。影響。危險品),賣方必須註意描述的事項,危險貨物的供應商根據《危險貨物包裝標誌GB190-85》的規定在其名稱中載明。大自然。安全問題s如小冊子,上述聲明在設備交付前30天發送給買方。
6.3對於需要運輸的解體設備,每件設備內應附有以下資料:主要設備的名稱。,合同。圖。解體部件清單(包括部件名稱。圖。等的數量。).
6.4對於單件重量超過20噸或外觀尺寸(L '寬'高)超過10m'3m '的任何大型貨物,賣方必須在交付設備前30天將草圖尺寸(標明外觀尺寸。體重。吊裝重點和註意事項等)壹式兩份發給買方。如果運輸用的車限高-4m。
6.5用於備件。易損零件更換。專用板條箱裝運的獨立工具。
6.6屬於賣方包裝不良或標誌不清造成的設備缺陷,賣方負責修理。更換或補充,並承擔直接費用。如果買方報關員認為是由於設備缺陷造成的,應積極配合賣方、買方進行修理。更換或補充的結果,費用由買方承擔。
6.7賣方將負責將合同設備安裝到買方現場,在不影響安裝工程的前提下,賣方確定運輸方式,費用由賣方自理。代辦鐵路運輸設備和保險,如使用其他運輸方式應事先征得用戶同意,運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檢查了導致損失的運輸設備的賣方代理人。損壞,按有關規定由賣方承運單位協商雙方積極配合,共同做好索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