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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條款:獎勵10。

1.跟單信用證開立(MT700)

MT700:跟單信用證的發行

Mt:消息類型消息格式

需要20個跟單信用證號碼。

可選23參考預先通知(預先通知編號)

如果信用證是預先通知的形式,該項目應填寫“preav/”,加上預先通知的編號或日期。

需要27個總計序列。

如果信用證的條款可以完全包含在MT700報文中,則1/1將顯示在此項目中;如果信用證由MT700報文和MT701報文組成,則MT700的報文項27和MT701報文項27中將顯示1/2。目前大部分信用證是通過SWIFT(環球銀行間金融電信協會)開立的;根據銀行的實際業務操作,SWIFT報文分為十類,其中第壹類用於客戶匯款和支票業務,格式代碼為MT1XX,第七類用於跟單信用證和保函業務,格式代碼為MT7XX。比如開立跟單信用證的格式代碼是MT 700/MT 701。MT710是通知第三方銀行開立跟單信用證的報文格式。MT734拒絕交電費。

可選31C發行日期(發行日期)。

如未填寫此項,則簽發日期為發送報文的日期。

所需的31d到期日期和地點。

(信用證的有效性和有效地點)

該日期是最終交貨日期。需要註意的是,它在受益人國家、開證行國家或保兌行國家有效失效。

必需的32B貨幣代碼,金額。

(信用證結算的貨幣和金額)

註:小數點用表示。

可選的39a百分比信用額容差

(或百分比)(信用證金額波動的最大允許範圍)

本項目表示方法特殊,數值表示百分比的數值,如:5/5,表示最大波動5%。

可選的39B最高信用額度

(信用證的最大金額)

39B和39A不能同時出現。

可選39C承保的額外金額。

代表信用證中涉及的保險費、利息和運費的金額。

所需的40A形式的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形式)

跟單信用證有六種形式:

(1)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信用證壹經開出,在有效期內,未經受益人及有關當事人同意,開證行不得單方面修改或撤銷。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開證行就必須履行付款義務。)

(2)可撤銷(可撤銷跟單信用證)

(3)不可撤銷的可轉讓

(不可撤銷可轉讓跟單信用證)

(4)可撤銷可轉讓(可撤銷可轉讓跟單信用證)

(5)不可撤銷備用證(不可撤銷備用信用證)

(6)可撤銷備用證(可撤銷備用信用證)

要求:41A可提供...經過...(銀行和信用證付款的指定方式)

(1)指定銀行作為付款、承兌(口頭、書面或通過行為)和議付(即銀行根據信用證付款)。

(2)有五種支付方式(將匯票兌換成現金是銀行的業務):

通過付款(立即付款);

憑承兌(遠期承兌);

通過協商;

延期付款;

通過混合支付(MIXED PAYMENT)

(3)如果是自由議付的信用證(規定任何銀行都可以辦理議付,有即期和遠期兩種),對信用證的議付地點沒有限制,項為:41D任何銀行在。...

40E適用規則(適用規則)

UCP600於2007年7月1日生效,在MT700、MT710、MT720和MT740的報文中增加了40E字段適用規則的強制選項,以表示所開信用證的適用規則。該項目有六個選項,即:

(1)UCP最新版本:註明信用證適用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2)EUCP最新版(最新版《電子交單統壹慣例》):指信用證適用於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電子交單統壹慣例補充規則》,該規則已於開證日生效;

(3)UCP URR最新版本:指信用證適用於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和國際商會《銀行間償付統壹規則》,並於開證日生效;

(4)EUCP URR最新版本:指信用證適用於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的補充規則和國際商會《銀行間償付統壹規則》,在開證日生效;

(5)ISP最新版本:指備用信用證適用於國際商會國際備用信用證慣例,在開立日有效;

(6)其他:表明任何其他規則適用於信用證。此時,適用於信用證的特定規則的名稱應在字段47中指明。

可選42A受票人(付款人)

必須與42C同時出現。

可選42C吃水深度...(匯票付款日期)

必須和42A同時出現。

可選的42M混合付款明細(混合付款條款)

可選的42P延期付款詳細信息。

可選43P部分裝運(包裝條款)

表明此信用證中的貨物是否可以分批裝運。

可選43T轉運(轉運條款)

指明信用證是直接到達還是通過轉運到達。

可選44a裝船/發貨/接管地點/形式(裝貨、裝運和接收監督的地點)。

可選44B,用於運輸至...(貨物裝運的最終目的地)

可選44C最晚裝運日期。

最晚裝運日期。44C和44D不能同時出現。

可選44D裝運期。

UCP600對MT700、MT705、MT707、MT710和MT720格式中的運輸路線數量進行了全面調整,取消了原用於各種運輸方式的各種運輸單據的44a號“裝貨/裝運/監管地點”和44B號“運輸至”,設立了44a號、44E號、44F號和44b號。

44a接收/發送的地點.../收貨地點(監管地點/發貨地點/收貨地點)。

用於表示監管地點(如多式聯運單據)、收貨地點(如公路、鐵路或內河運輸單據或快遞或快遞單據)、發貨地點或發貨地點。

44b最終目的地/運輸目的地.../交貨地點(最終目的地/運輸至.../交貨地點)。

用於表明應在運輸單據上顯示的最終目的地或交貨地點。

44e裝貨港/出發機場

用於指示應在運輸單據上顯示的裝運港或啟運機場。

44F卸貨港/目的地機場

(卸貨港/目的地機場)

用於指示運輸單據上應顯示的卸貨港或目的地機場。

可選45a商品和/或服務說明。

(貨物描述)

貨物的狀況和價格條款。

需要可選的46A文件。

各種文件的要求

可選47A附加條件(特殊條款)

可選48段演示時間。

指明簽發運輸單據後的天數。

所需的49個確認說明(確認說明)

(1)保兌:要求保兌行對信用證進行保兌。

(2)可以補充:收款行可以保兌信用證。

(3)無:不要求收款行對信用證進行保兌。

要求50名申請人(信用證申請人)

壹般是進口商。註明申請人的全名和地址。

可選51A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的銀行)。

可選53A償付行(償付行)

可選57A“通知通過”銀行。

必填59受益人(信用證受益人)

壹般是出口商。註明受益人的全名和地址。

可選71B費用(成本情況)

指明費用是否由受益人(出口商)支付。如果沒有這壹項,則表示除議付費和過戶費外,其他費用均由開證申請人(進口商)支付。

可選72發送者至接收者信息(postscript)

可選78對付款/承兌/議付行的指示(對付款行、承兌行和議付行的指示)。

2.信用證的修改(MT707)

20需要寄件人證明。

(信用證號碼)

需要21接收方參考。

發電報的銀行不知道收款銀行的號碼,就填了“NONREF”。

可選23開證行參考(開證行編號)

可選26E修正號。

本信用證的修改次數應按順序排列。

可選30修改日期。

如果信用證修改書中未填寫此項,修改日期為發貨日期。

可選31C發行日期(發行日期)。

如未填寫此項,則簽發日期為發送報文的日期。

可選31E新到期日(信用證新有效期)。

信用證修改的有效性。

可選32b增加跟單信用證金額

(信用證金額增加)

跟單信用證金額的可選33b減少

(信用證金額減少)

可選34b修改後的新跟單信用證金額。

可選的39a百分比信用額容差

(信用證金額最大允許波動範圍的修改)

本項目表示方法特殊,數值表示百分比的數值,如:5/5,表示最大波動5%。39B和39A不能同時出現。

可選的39B最高信用額度

(信用證最大金額的修改)

39B和39A不能同時出現。

可選39C承保的額外金額

(附加金額的修改)

代表信用證中涉及的保險費、利息和運費金額的修改。

可選44a裝船/發送/接管/形式(裝貨、裝運和接收監督地點的變更)。

可選44B,用於運輸至...

(貨物最終裝運地的變更)

可選44C最晚裝運日期。

修改最晚裝運日期。44C和44D不能同時出現。

可選的44D裝運期(裝運日期的修改)

可選52A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的銀行)。

要求的59福利(本修正案之前)

(信用證受益人)

此項是原信用證的受益人。如果要修改信用證的受益人,需要在79敘述式修改明細中指定)。

可選72發送者至接收者信息(postscript)

(1)/BENCON/:要求收款行通知發送行受益人是否接受信用證的修改。

(2)/phonen/:請致電受益人(列出受益人的電話號碼)。

(3)/TELEBEN/:通過快速有效的電訊通知受益人。

可選78敘述(修改細節)

詳細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