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皇帝為首的封建國家制度在唐高祖尚武時期相對完整地建立起來。皇帝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有權殺死和抓住所有的臣民。法律和法令是以皇帝的名義頒布的,皇帝有權修改它們,並且不受它們的約束。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廟五獄。在中央機構中,命令制定機關、封鎖審議機關和行政事務機關分工合作。政府機構和行政機構的職責非常明確,監督機構也非常完備。此外,還有比較完整的等級領主制度。《新唐書·百官》說:辯貴賤,則有質、榮、榮、秩,按考核升降。所以,妳在唐朝全盛時期的時候,才會這麽守規矩。
隨著社會矛盾的發展和政局的變化,唐代的官制也發生了變化。“使臣派遣”逐漸蠶食了原官的權力,壹些新的使臣使原有的官僚體系失序。他們占據了中央和地方的大部分權力。當時的形勢,正如李昭《唐史補》所說,“使之重要,為官為輕。”這壹現象對宋代的官制也產生了壹定的影響。
唐代中央官制壹般有以下幾種制度:
壹、三省六部
唐朝隋朝時期,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也是國家最高的政府機構,分別負責國家政務的決策、議事和執行。同時,尚書省的曹操正式確定為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個下屬都有部門,部門的負責人叫尚書,副負責人叫侍郎,每個部門的正副負責人叫郎中、員外郎。
隋唐六部制的確立,是秦漢以來封建國家中央官制不斷變化的結果。它的組織比較完整,分工明確,是封建社會發展到成熟階段的標誌。這些壹直保持到清朝。但是,有壹點和明清時期不壹樣。唐代,尚書省有壹個總機構,叫“都省”。在大都省中,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分別掌管官、戶、禮三部,兵、刑、工三部。左右丞處於行政監督的地位,左右司具有壹般管理的性質。
到了唐代,中書省(隋代禁忌)、門下省、尚書省中,關系最密切的是中書省和門下省,合稱為兩省或北省(尚書省稱為南省)。行政長官是中書令和世忠,都是世紀初的正三品(到宗那代升為正二品)。中書省和門下省負責軍隊的國家大事,中書省負責決策,門下省負責反駁和商議。軍隊的壹切重要政策,都是由中書省事先決定,起草成詔書,報廈門省審議重奏,再交尚書省頒布實施。門下省若對中書省起草的聖旨有異議,可加封重擬。中央各部、寺廟、監獄和地方各部門提交的奏折,都要經過尚書省和廈門省的審核同意,再送到中書省上書皇帝審核或起草批復。如果廈門省認為答復不妥,也可以駁回修改。唐太宗非常重視中書、門下兩省在中央政府機構中的作用,多次將中書門下稱為“機要部”。《資治通鑒》(卷192)記載,貞觀元年十二月,他對大臣們說:中書聖旨若有不妥,必遭駁斥。人們看到的不壹樣。如果很難互相溝通,就要適當的去做。如果妳放棄自己,跟隨別人,妳會受到傷害!比起來還是保護自己,變成了怨念的落差,或者說回避個人恩怨,明辨是非,順從壹個人的感情,才是人民深深的煩惱。這也是亡國政策。
可見唐太宗十分註重集體的智慧,以防止個人的獨斷專行造成“百姓的深重苦難”。協助皇帝決定重大計劃和政策是防止個人獨斷專行的有效措施。
中書省有兩個中書令,分別是二等(宗前三等)。隆碩元年(公元661),中書省改為西臺,中書令稱為右相。廣齋元年(公元684年),中書省改為鳳閣,中書令稱為文史。開元元年(公元713年),中書省改為魏紫省,中書陵稱紫微陵。舊名復辟後。作為壹省之首,《新唐書·百官誌》說,“中書……掌管皇帝的大政方針,卻總是省事”。還有兩個侍郎,是三品。他們是中國圖書秩序的代表。他們參與朝廷的重大事務,奉命作書。如果四個外國人來到朝鮮,他們將被朝鮮玩弄。掌管中書的還有六人,是中書省的骨幹官員。他們負責出席演出,參與桌章討論,起草詔令,制定法令,訂書。因為他手裏的東西對維護都很重要,所以規定了四個禁止,即不漏、不拖、不違、不忘。他們可以對省內討論的軍事和報紙上的表現發表初步意見,並簽上自己的名字,稱為“五花判官事”。行省的意見由吏部、侍郎收集,然後交付吏部,再根據皇帝的意圖制作隸書。這個隸書叫“知道專利”,其余的隸書要另簽。在棚民中選壹個資格最老的,叫“葛老”,負責處理本省的雜務。六舍人分赴尚書六省,協助丞相判案。總理衙門裏有壹扇通往中書舍人總辦公室的門。總理經常經過這個門,向中書舍人請教政治。據《舊唐書·長棍傳》記載,幾代人傳了很久,長棍是宰相,所以把這個門堵死了,“以示尊重,互不往來”。蘇宗在位期間,經常在中書中使用其他官員對他人事務的了解。《新唐書·關白誌》說,當時因“爭繁華,貪圖權位便利,上臺閣,決出丞相。自然就放棄了六曹的表現。”直到武宗會昌末年,宰相李德裕才建議:“太閣立,請州縣出戰,讓出他人也無妨。”但是,這個制度在當時似乎並沒有被認真執行。在唐代,中國的書法家都是文人所推崇的重要職位。所謂“朝廷中文人地位最高”是臺灣巡撫成為宰相的重要跳板。此外,中書省的下屬官員也有兩人住在自己家裏。《新唐書·關白誌》從六個方面說:“言史記於掌中,如記筆記之制,國史季末頒。”普通服務員16。從六個角度來看,手掌引向觀眾,大廳播放。近臣皆入役,文武百官列之。壹般的侍從引導他們進退,稱贊他們的朝拜和出入禮儀。四面八方的蠻夷進貢,也是總經理接受並贈送的。軍士出征,奉命幹活,每月給家裏送慰問品。還有四本主要的書,來自七個類別。負責的有4個人,從八年級開始。右邊有2名常規護理人員,右邊有4名醫生提供建議。掌故專用於諷刺勸諫,大事論,小事封。
門下省,二仆任巡撫,為二品(代宗前三品)。唐高宗隆碩二年(公元662年),改為東臺,輔稱向佐。武侯廣齋元年(公元684年)稱閻娜,懸拱元年(公元685年)改欒臺。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稱黃門省,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稱向佐。《新唐書·關白誌》說:“壹個仆人...負責出納的訂單,以示禮貌。在壹切國事上,他會和中國刺史壹起參加壹般事務,但他會以判斷來省事。”門下有兩個侍郎,都是三品,都是侍郎。隆碩二年,改稱東臺侍郎。武侯懸拱元年,稱欒臺侍郎,天寶侍郎。《關白表》雲:“門下侍郎...擔任第二助理的職務。大祭祀是從;■然後獻毛巾,既喪又獻毛巾;我很榮幸得到妳的贊揚。壹月日,冬至日,打出天下祥瑞之兆,若中校,獻券與帖。”門下省的下屬軍官是左三騎經常伺候的兩個人,三品以下。棕櫚規則諷刺故障,服務員顧問。左邊是四個博士,都是四標以下的。他們負責訓誡得失,侍從稱贊。武侯懸拱二年(公元686年),壹個叫於寶宗的人寫了壹封信,建議立壹口銅棺,接受四面八方的書。武則天接受了這個建議,鑄造了四塊青銅匾額,塗成方形的顏色,排列在宮廷裏:東方綠匾,名為“燕恩”,是那些叫人勸農的人鑄造的;南方紅蠍子,名為“諫”,由討論時政得失者投票;西方的白易,叫“平反”,是那些言論被壓制的人投的;北方黑蠍子,被稱為“宣彤”,由任何告知天文學或秘密密謀的人鑄造。朝廷派1人分別為勸大夫、補缺、拾遺,作為使者管理四方青銅棺;他還任命建議歷史中的65,438+0和助理建議歷史中的65,438+0為經理。唐玄宗天寶九年(公元750年),以“易”之音接近“鬼”,於是改名李易為祭祀使臣。肅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恢復舊名。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1,建議博士,被稱為大使。事中還有四人,五品之上,左右管事,判省事,督弘文館編校。凡百師奏抄,侍從考完,則駁反失。凡有詔令不便者,稱為“土貴”。白居易在《秦征可以給東西壹個耳光》中說,給東西的義務是“誰給了不方便,妳就得封;如果監獄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反駁;世界上沒有抱怨的人必須用建議來糾正;如果存在公司選擇不當的情況,可能會和助理壹起被辭退。”《舊唐書·範麗傳》記載,唐德宗貞元年間(公元785-805年),任用範麗為官,“要管,故黃易後批”。當時有人告訴他,這是皇帝的聖旨,要他把自己的意見寫在另壹張紙上。怎麽能隨便起草在聖旨上呢?範麗說,如果它寫在另壹張紙上,它就是壹份文件。能稱之為準寫作嗎?範麗之所以敢如此大言不慚,是因為制度規定他有權對他認為不合適的聖旨進行“抹黑和回放”。白居易所謂“刑獄不合理者,可駁之”,與《大唐六典》中“凡國之大牢,三部必詳決,刑名不當、重或失,必輔立,刑必革職”的意思相同。《新唐書·關白誌》說,布施之人可以“與布施之人同聽天下之怨”,意思是可以組成“三司”,超越執法機關,接受天下冤假錯案,聽其訴訟。這種制度被稱為“三司受理案件”或“三司作出詳細決定”。白居易所謂“師未妥選者,必革職”,意思是“六品以下,則學校最好,藝術最好,非其人,則更尷尬。”這種制度被稱為“過官”。還有兩個活著的郎,從六品記天子法度。皇帝在正殿的時候,住在左邊,住在右邊。天子若有聖旨,必聽之,每季末還史。貞觀初年,為大夫出謀劃策,既懂居記,又懂起居。在,許與李義府在相時,為了防止泄密,據說要減少事先知道秘密的人。所以在郎、舍人住下後,被勒令隨官外出,不準談保養之事。直到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才下詔讓黛玉郎、舍人入閣當天拿著筆和紙站在郭的頭下,以恢復貞觀年間的制度。
此外,門下省吏4人,來自七類;負責人4人,來自八品;留下6人填補空缺,來自七品;左拾遺六人,從八品;有兩個儀式,從九年級開始。鼓掌和唱歌的順序以及在廟裏的位置。城門口有四個人,從六品開始分別負責都城、皇城、皇宮大門的開關。四人,傅寶郎,掌管天子八寶,國家傑夫。在大法庭上,他們很榮幸能登上王位。天子運氣好,他們就很榮幸的跟隨。在命令和派遣使節時,請保持安靜和禮貌。賞之以禮,殺之以禮。
中書省和門下省也各有補充和補充,分左右兩地,“左”轉門下省,“右”轉中書省。左右補缺,從七品;左右拾遺創作於武則天懸拱元年(公元685年)。據《舊唐書·白居易傳》記載,白居易曾在宗元二年(公元808年)拾得左遺骨。他說:“左右拾骸,托掌獻諷諫。不便下令,則不合道,小則封侯,大則聖旨。”“朝廷得失皆明,天下利弊皆明。這個國家的初衷是撿遺骸。”諫官有機會直接給皇帝出主意,所以官員素質低,但對當時的人也相當重要。從理論上來說,官員的職責就是提建議,諷刺,即使言辭激烈,也沒有指責的意思。白居易在拾遺補缺的任職期間,竭力進諫,多次上書皇帝,甚至當面與他爭論。據《資鑒》卷二三八記載:“白居易因議說陛下錯,乃畫莊,竊稱,聖旨。”於是,元和八年(公元813年),白居易被任命為太子左贊善,壹個不許過問朝政,卻陪太子讀書的閑職官員。元和十年(公元815),宰相吳被平陸使李石道刺死,白居易義憤填膺。他起初寫的是“請急捕賊,報國恥”,但當時舊官僚集團攻擊他,說“官不諫,先諫官不妥”,借機誣陷他,貶他為江州司馬。這件事既顯示了勸諫者的特權,也顯示了勸諫者的艱難處境。
尚書省,尚書省點1人,是二年級。唐高宗隆碩二年(公元662年),改稱東臺,取消尚書,改尚書為太常伯,侍郎為少常伯。武則天廣齋元年(公元684年),改稱文昌臺,不久改為文昌都省。懸拱元年(公元685年)稱鬥臺,長安三年(公元703年)稱中臺。唐代,尚書省府位於長安皇城承天門大街東側,中書、門下兩省南端,故又稱南盛或南宮。從中書門發出的詔書,通過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和地方郡縣,或根據詔書精神制作成政令,再發往有關部門。《新唐書·關白誌》雲:各州計奏於都,是以事大小為節。所有的標誌、移動、通行證和急件(根據:所有官方名稱)必須送到省會。天下大事未定者,去尚書省。由此可見,尚書省的力量舉足輕重。據《舊唐代周傳》記載,唐太宗曾說:“尚書省為天下重要之省,各司其責。壹物之失,天下之患也。”這幾個字足以說明尚書省在中央行政組織中的重要地位,也就是說,在三省之中,尚書省是行政的實際總匯。到了唐代,尚書省的組織更加工整嚴密,從隋朝的六個曹操固定為官、戶、禮、兵、刑、工六個部。至於各部門的組織,隋朝侍郎升為尚書助理。在尚書的領導下,每個部門有四個下屬部門和***24個部門。
尚書省的行政長官是尚書令,掌管法典,領導官員。因為唐太宗在登基前就已經任職,所以唐朝先例不再成立。以左右仆從為省實際長官。另外還有65,438+0左成,65,438+0右成,65,438+0右成,負責省內日常事務。《新唐書·關白誌》雲:“掌六部文書,糾省內擅舉禦史者。“左右書記1,五品袁外郎1。從六品看,他是程的輔佐,判官本省六部事務。唐高宗隆碩元年(公元661),左右大夫被左右大夫取代。在唐初,仆射的地位是很受尊重的,因為在中央官員中,壹等三司並沒有單獨設置,二等官階則被廢除。只有從二等射來的仆射官階最高,其他兩個省的輔佐,如門下侍郎、中書侍郎、殿監總長等都在三等以下。所以《唐·姚輝》稱左右仆從為“師徒執吏,雖在別部,皆壹家”。據說仆射在京城大廳裏發了壹封信,所有的宰相都發了。文武百官都升了銜級,左右丞、各部侍郎、禦史、中丞,四五品以下都在之下。仆射不答拜,足見其權威之重要。自中唐以後,由於仆從被排除在宰相行列之外,再加上使臣的沖擊和非民的使用,尚書省的地位逐漸下降。
據《唐·姚輝》記載,貞觀年間,唐太宗曾規定:“臣之詳事,屬左右,但應奏大事者,乃遣仆射也。”可見左丞在尚書省的地位也是舉足輕重的,其中左丞掌管官、戶、禮。尤成負責三個部門:士兵、罪犯和工人。所有部門的6份必須送到省會核對後才能到達相關部門。因為規定省裏有大事才請示,剩下的細節都是左優成處理。就這樣,左右仆從逐漸被架空,行省實權自然落入左右丞手中,所以在宋朝,左右丞也是執政官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