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不可誅,醫不可誅”這句話出自西漢《禮記·曲禮》。
自秦漢以來,對這句話的解釋壹直是“庶人無權受到禮遇,醫生有不受懲罰的特權”。這個解釋和原話的原意是相悖的。是“用封建特權觀念來解釋古代帶有原始性質的刑禮觀念,是以血親為神靈、以正義為基礎的誤解。”?
所以這句話應該是“禮不下於庶人,刑不上於醫生”。當然,到了封建社會,這句話就成了封建特權階級的私人武器,尊卑重刑,變貴為貧。但這句話符合後世“君犯法,庶人有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說法。
唐孔英達只是說:對庶人不能客氣的人,叫庶人窮,有什麽好客氣的,分地為役,所以對庶人不能客氣。白虎雲:禮即知,刑即不知。設置壹個禮物是壹個禮物的回報,這是不如庶人的。它鼓勵人們結交學者,所以學者們彼此相遇。儀式進行時,庶人不想因為看到妳而進退。張:不,我根本不行禮,但我因事不能備,所以不用等三千耳經。如果我有事要做,我會出於禮貌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