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語:口語是語言的客觀存在形式,是書面語的基礎,是相對於書面語的初級。
2.書面語:書面語是語言的客觀形式之壹,是在口語的基礎上產生的,從屬於口語。它是口語經過加工、提煉、發展後的書面形式。
3.語言:語言是從言語中總結出來的,是社會公認的文字和規則的總和。
4.言語:是個體說的行為(言語)和結果(話語)。
5.符號:是根據社會習俗,用特定的物質實體來表達特定的意義而形成的實體和意義的結合。
6.能指:作為語言符號的物質實體。
7.指稱:是指符號的意義內容。
8.語言符號的任意性:是指語言符號的物質實體與意義內容之間沒有必然的動因關系。
9.強制性語言符號:是指對於同壹社會、同壹時代使用同壹種語言的每壹個社會成員,語言符號不能隨意改變。
10.聚合關系:在同壹位置上可以相互替代的語言單位處於可以相互關聯的關系中,所以聚合成壹類。
11.組合關系:在同壹語言結構層次上組合的單位之間形成的關系。
12、普通語言學:指語言學的壹個分支,從理論上研究人類語言所具有的規律以及各種語言的結構相似性。
13、理論語言學:指從理論上研究人類語言的性質、功能和結構的語言學分支。根據研究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個體語言學和壹般語言學。
14、應用語言學:指運用語言學的理論知識解決其他學科各種問題的語言學分支,可分為狹義應用語言學和廣義應用語言學。
15、傳統語言學:泛指20世紀以前的語言學,特指索緒爾開創的結構主義語言學之前的語言學。
16、結構主義語言學:指索緒爾創立的以語言系統本身的規律為研究對象的語言學。
17、發音的生理屬性:指發音器官的發音動作、發音位置和發音方法。
18、語音的物理性質:指物體在外力作用下振動,使周圍空氣也振動,形成聲波。當聲波到達人的耳朵時,耳膜隨之振動,刺激聽覺神經,於是人就感受到了聲音。語音的物理屬性可以從音高、時長、聲強、音質四個方面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