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二:【屠:】?
3 .三:[θri:]
4 .四:【f?:]
5.5:[faiv]
6.6:[錫克教徒]
7.7:[' sev?n]
8.8:[EIT]
9 .九:【納因】
擴展數據
記憶公式
代表數字的詞叫做基數詞。其形式如下:
1,從1——10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2.來自11——19十壹、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
3.從哪裏?分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和八十是特殊形式,而六、七十和九十都是個位數形式,加上後綴-ty。表示幾十個時,在幾十個和單位基數詞形式之間加壹個連字符“-”?21二十壹76七十六.
4.在百位數的形式上加“百分之壹”,表示百,在幾十和百之間加and。
5.超過壹千位數?從數字的右端到左端計數,每三位數加壹個逗號“,”。從右開始,在第壹個“,”前的數字後,加上第二個“,”前的數字後?百萬,在第三個“,”前的數字後加十億。然後,壹段壹段的,兩個逗號之間最大的數是百位數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