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是外來詞的音譯,指的是思維的規律和規則。
狹義的邏輯既指思維規律,也指研究思維規律的學科,即邏輯學。廣義的邏輯是指規律,包括思維規律和客觀規律。
邏輯包括形式邏輯和數理邏輯(符號邏輯)。形式邏輯包括歸納邏輯和演繹邏輯。
邏輯是思維的法則和規則。邏輯是關於思維規律的理論。邏輯和邏輯學有兩個共同的概念。有邏輯的輕聲讀。
邏輯,起源於古希臘語(邏各斯),原意為“詞”或“言詞”(意為“思考”或“推理”)。1902年嚴復譯《默勒的薛明》,譯為“薛明”,音譯為“邏輯”。因為這個詞是從日語的“倫理”壹詞中分離出來的,所以在日語中也被翻譯成“倫理”。
傳統上,邏輯被作為哲學的壹個分支來研究。自19世紀中葉以來,邏輯經常在數學和計算機科學中被研究。邏輯的範圍非常廣泛,從核心主題如對謬誤和悖論的研究,到專門的推理分析如可能的正確推理和涉及因果關系的論證。
在中國古代,邏輯學也被稱為理學、理之學、名之學、刑名之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