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知識:
壹、來源:
元代佚名《周琛探秘》:“誰能想到那兩個去了周琛,受賄犯法,飲酒不為也。”
第二,語法:
賄賂和枉法的結合;作為謂語和定語;是貶義的,形容人的貪婪。
第三,造句:
1.王經理最終因貪汙和挪用公款被逮捕。
2.法律很難像他這樣公然受賄,枉法。
3.像妳這種貪贓枉法的行為,最後肯定會被抓的。
4.公職人員要有較高的道德,千萬不要貪贓枉法。
5.那些行賄受賄、徇私枉法、不正之風的人渣,必須繩之以法,才能讓人民憤怒。
6.這是壹個腐敗和濫用法律的小鎮,zaojv。強武是壹種正義。
7.當時,官員腐敗,枉法裁判。漠視人命,哥哥死得委屈。
8、十目所見,十手所指,誰敢貪贓枉法。
去年,我們黨處理了壹批貪汙受賄、枉法裁判的腐敗分子。
10.當官的,受賄枉法,總有壹天要自殺的。
11.那些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和枉法裁判的人是這次打擊經濟犯罪的重點。
12,大廳裏高高掛著壹塊牌匾,牌匾下有壹個貪贓枉法的官員。
13,那些掩耳盜鈴,枉法裁判的官員,早晚會自殺。
14,利欲熏心的法官受賄枉法,對重罪犯從輕發落。
15,真正的* * *黨員從來不輕易受賄枉法。
第四,成語故事:
“貪贓枉法”原文“貪贓枉法”贓物是指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物。“行賄枉法”是指為了貪圖不義之財,違法犯罪。過去多用於官員身上,指官員為了收受賄賂而違法。古代的官員是社會上少數有地位有權力的人。
如果他們行為惡劣,貪圖不義之財,濫用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力,自然會給人民造成極大的痛苦。比如,所引用的成語典故,袁佚名的《的糯米飯》。第二折“:“誰能想到那兩個到了周琛,受賄犯法,喝酒?”
是指柳衙內的兩個兒子去烤米,卻貪圖賄賂,中飽私囊,縱情聲色,胡作非為,沒有盡到官員的職責。“行賄枉法”後來就是從這裏演變而來的,指貪汙受賄,破壞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