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陽光檢察網查詢,被告人黃某某在其經營的網站上以每套人民幣150元的價格投放盜版“微引擎商務版”軟件和“人人商城”軟件進行牟利。2020年8月28日,高明區法院判處黃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判決後,黃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因此,此案已經結案,不會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