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姓制度是印度、孟加拉、斯裏蘭卡等國曾經存在的壹種以血統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其中印度最為嚴重。又稱基制,印度的種姓制度(印地語:,英語:印度的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以統治階級為中心,以職業為基礎劃分出許多內婚群體,即種姓。各種姓氏根據居住的地區不同分為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又根據居住的聚落不同分為許多聚落種姓。這些定居種姓最終被劃分為不同婚姻制度的氏族,於是它們環環相扣,融合成壹套分散在印度次大陸的社會制度。
因此,種姓制度涵蓋了印度社會的絕大多數群體,與印度的社會制度、世界觀、宗教和人際關系密切相關。可以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和規範。
婚姻:
除了婆羅門種姓不能離婚,寡婦不能再婚(婆羅門只有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才能分居再婚)之外,壹般種姓的女性也可以通融再婚,但初婚(初婚)是最嚴重的,之後可以再婚,但不是很尊貴。歷史上,如果她的丈夫去世,她的遺孀會舉行殉難儀式,薩迪會投入火中。
雖然高種姓女性不能嫁給低種姓男性,但另壹方面,低種姓女性被強烈鼓勵嫁給高種姓男性,以提高自己的種姓地位。為此,女方家在婚姻中要支付高額的嫁妝。這也導致了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出現了為嫁妝而殺妻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