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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宮保雞丁還是宮保雞丁?

包公。說到“宮保雞丁”,當然不能不提它的發明者——丁寶楨。《清史稿》記載,丁寶楨,貴州平遠人,鹹豐三年進士,光緒二年任四川巡撫。據說丁寶楨很會做菜,喜歡吃雞和花生,尤其喜歡吃辣。當他擔任四川省省長時,他創造了壹道由雞丁、紅辣椒和花生制成的美味菜肴。這道美味原本只是丁家的“私房菜”,後來流傳越來越廣,家喻戶曉。但是沒有多少人知道它為什麽被命名為“包公”。

所謂“包公”實際上是丁寶楨的榮譽稱號。根據《中國歷代官話詞典》的解釋,明清各級官員都有“虛名”。最高虛銜為“太傅、少師、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太傅太子、少師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太保太子、少保太子”。以上頭銜都是對朝鮮重要官員的空頭銜,沒有實際權力。有的是追贈的,壹般稱為“宮銜”。鹹豐以後,這些虛職不再用“某某老師”,而用“某某保”,於是這些最高虛職又有了壹個別稱——“包公”。丁寶楨統治蜀國十年,為官立下了不少政績。他死於光緒十壹年。清廷為表彰他的功績,追贈“太保親王”。如前所述,“太子太保”是“包公”之壹,所以他發明的這道菜取名為“宮保雞丁”,也是為了紀念這位丁大人。

時代變了。很多人不知道“包公”是什麽,所以理所當然地把“宮保雞丁”寫成“宮保雞丁”。雖是壹字之差,卻改變了紀念丁寶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