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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用法語怎麽說?

樓主,我就知道妳會這麽說,因為我有段時間偷懶了,所以沒解釋。主要區別是從管理的角度。

首先很抱歉我沒有很仔細的看問題,所以隨便寫了答案。忘記寫下來了

企業家(或企業家委托人)和副企業家只用於工業。分包商可以指分包商。動詞SOUSTRAITER。

但是轉包或者分包是中國的概念,不是法國的,雖然我不了解其他國家。我在巴黎做了三年多的物流和工業采購碩士,後來在高商學院學習。我可以保證,至少在法國,考慮的角度是不壹樣的。

具體來說,對於壹家法國公司來說,如果它的某個功能或產品不是自己做的,而是EXTERNALISER給了中國的壹家公司(包括把工廠轉移到中國),那麽這家公司就是供應商。只是采購其實是壹個很大的概念,但在中國,直接購買成品通常被稱為采購,而來料加工或者幹脆把設計、開發、制造交給國內廠商則被稱為外包。只是語言差異而已。就算巴黎的公司把壹個產品打包到馬賽,相對於巴黎大區也叫外包。外包和外部化都意味著向外,但不壹定是國外。漢語有它的差異和特點,但其他語言不壹定和漢語完美對應。這個沒辦法,所以翻譯是壹門學問,不是簡單的工作。在兩種語言中找到正確的意義對等是很重要的。

在企業現有的職能或生產環節關閉交給外部供應商之前,采購就是購買。後來代購的概念發展到三個層次:1)傳統代購;2)停止本公司的產品或功能,交給外部供應商。公共機構提供設計、技術、標準等。,而供應商(即中國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只負責實現生產;3)我公司對產品提出要求,與供應商共同開發,甚至供應商獨立完成開發再生產。蘇斯特雷特只是工業企業使用的壹種具體形式。

但無論如何,壹個公司從另壹個公司購買產品或服務,只是形式和細節不同。因此,對於壹家法國公司來說,它只有壹個供應商(FOURNISSEUR、PRESTATAIRE或Sousttrait)。問題在於漢語和法語的區別。

還有另壹個選擇。如果壹個公司根本不做外包的工作,把它變成真正的工廠,那只是壹個反轉。妳可以用INTERMEDIAIRE e這個詞,但是這個詞太籠統了,所有的中間商都可以用,不管是貿易,工業,房地產,甚至是留學,旅遊。

即便如此,妳也可以稱他為供應商。這種現象在法國非常普遍。很多公司以專門做采購(包括外包)為生,自己什麽都不生產。比如標致有壹部分是給法雷奧做的(當然法雷奧自己同時也生產零部件),法雷奧給中國的合資公司做,最終可能會交給武漢的私人工廠。武漢有很多關於工廠的詞匯,比如轉包,分包。對標致來說,它只有壹輛四輪車。因為法國的法雷奧簽了合同。未來中國經濟很發達,大部分產品都是外包的,可能就沒那麽多話了。

如果妳在把任何壹份中文文件翻譯成法文,給法國公司看,恐怕客戶(客戶)和FOURNISSEUR(供應商)之間只有簡單的關系。最多妳需要指定誰是壹等,誰是二等。把法國公司的管理體系分成這麽多層次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妳在這壹行工作,妳會知道,外國公司給壹個中國的活包後,他們看的是質量和交付能力。自己完成不了的,轉包給別人,甚至多次轉包,他們壹般都不管。如果妳知道誰和他們簽了合同,他就不會在乎妳的產品是從哪裏來的。因為對他們來說,他們付給妳的就是妳的產品。當然也不能排除個別工業領域。對於特殊的技術或質量,我們要考察所有的各級供應商,但這只是壹種質量措施,合同只與壹家公司簽訂。對法國公司來說,它仍然只有壹個供應商。

對於中國公司來說,就不壹樣了。總包可能要向下管理幾個層次,下面也要考慮其他層次。所以才有細分感。其實這是壹個相對的概念。關鍵看重點在哪裏。

另外,國內《企業家》出版的法漢詞典雖然有“包工頭”壹詞,但國內詞典實際上主要翻譯的是阿歇特、拉魯斯、羅伯特等法語詞典的主要詞條。翻譯成中文後,從中文理解有時會有差異。在現代法國,這個詞常用來指自己創業或接受其他企業經營的人。在中國,壹家公司是分包商的承包商,但如果妳從法國公司的角度來看,他們是不是只有壹個FOURNISSEUR或SOUSTRAITANT?

舉個簡單的例子,對老胡來說,只有下屬,但對壹個大臣來說,有壹堆上級和壹堆下屬嗎?

對不起,我說得太多了。這只是我家的看法,僅供樓主參考。漢法詞典裏肯定沒有合適的解釋。也許中國有壹個天才,過幾天就會貼出壹個完美的答案。畢竟我沒用過中文文獻采購,國內很多概念不是很清楚。

如果妳指的是外包,外部化

您可以使用FOURNISSEUR、產品和服務。

如果都是提供服務的話,不如用PRESTATAIRE,比如提供呼叫中心、設計、會計、旅行甚至外包POWERPOINT(麥肯錫就是這麽玩的,所有POWERPOINT都是印度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