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發生”和“碰巧”是什麽意思,如何使用它們,有什麽區別?我是江蘇的學生,急需幫助。謝謝大家!

“發生”和“碰巧”是什麽意思,如何使用它們,有什麽區別?我是江蘇的學生,急需幫助。謝謝大家!

發生在和碰巧之間的區別在意義、用法和側重點上是不同的。含義和用法如下:

第壹,意義不同

1,發生在:偶然發生。

2.很高興:碰巧...

第二,用法不同

1,發生在:當妳做“巧合”解時,必須跟動詞不定式構成復合謂語,可以是人稱代詞,也可以是非人稱代詞it作主語。與if連用時,語氣可以委婉。發生也可以用在be這樣的存在句中,它的時態必須和它後面的主語壹致。

2.Happy to: Happy是不及物動詞。解釋為“發生”時,可指意外事故或計劃內或計劃外的事件。通常,當事件、環境、情形等。用作主語表示“某人發生了某事”,介詞to必須用來引出“某人”。

第三,側重點不同

1,happy on: Happy on後面可能跟時間/地點之類的名詞(短語),這個短語正好需要介詞on。

2.開心到:開心到是固定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