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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是儒家的觀點還是佛教的觀點?

“和諧”壹詞,意為“和諧協調”(漢語詞典),很早就出現在文獻中。東漢經學大師鄭玄在解釋“詩?周南?關羽說:“後妃都說君子之德,和為貴。”可見,“和”字至少在東漢就出現了。從現存佛經中可以看出,東晉高僧西進求法的《大菩薩經》譯本中也使用了“和”字。佛陀規定的“七法”中的第壹條是“歡喜和諧,就像水乳壹樣。”(卷壹)這就是說,和尚們在壹起生活,應該是其樂融融的,就像水和奶混在壹起,和而不同。這是佛陀涅槃前的教導。可以說,“和”也是佛陀的遺產。我們可以從“和”與“和”兩個方面來理解佛教教義中的“和”的思想。

佛教的“和諧”思想主要體現在對生命和自然的尊重上。從壹開始,這個概念就通過佛教的思想理論(教義)和行為準則(戒律)傳播和實踐。

佛教把人生的狀態分為兩種,即眾生和無情。所謂“情”,就是情緒(情感)知識(意識)。壹切眾生,如人、動物,稱為眾生。那些沒有感情的,比如植物,甚至宇宙,就叫做無情的存在。眾生按照生活的世界分為六類:天堂、阿修羅、人性、動物、餓鬼、地獄。佛經雖然強調佛在人間出現,在人間成佛,但人性是六道中最崇高的。但佛教確立了“業障輪中六大司”的概念,說明作為壹個走下道(惡道)的眾生,通過積極的改邪修善,有機會不負道(善道)。同樣的,善的眾生如果只知道壹味的造惡,還是會墮落到下壹條路上。所以沒有固定的六種方式。佛教雖然是“以人為本”的佛教,但並不意味著“人人為唯壹”。其他的都是我用的,必須無條件為我服務。相反,佛教壹再強調,壹切眾生皆因六道輪回而具有不可思議的親緣關系。《梵經》說:“凡男為我父,凡女為我母,我從其生而死。所以六道眾生都是我的父母,殺生吃的人會殺了我的父母,殺了我。”從這個角度來說,佛教堅決反對殺生,不僅不能殺生,也不能殺生其他五種眾生,甚至不能鞭打牛馬,使之過重,等等。而是基於這些眾生曾經是我的父母,生了我,對我很好的想法,我應該永遠深深地感激他們,我們應該用各種方法讓他們脫離苦海——最根本的方法是通過學佛教育他們成佛,徹底切斷生死輪回。對於心大的菩薩來說,更是“眾生盡證菩提,地獄無空方成佛”的誓言。所以佛教對待眾生有兩個根本點,就是“平等”和“報恩”。

佛教對無情眾生的態度與其對眾生的態度密切相關。佛教不會因為花草樹木山川的無情而輕視它們,甚至是濫用和浪費它們。佛教把我們因為前世而感受到的眾生身心生命稱為“正報”,把國家和世界上的無情眾生稱為“據報”。佛教認為,外界環境是眾生“業”的結果,也就是說,“報”的好壞是由眾生決定的。如果壹切眾生都有善念,都勤於行善,報答是美好的。或者反過來,達拉斯到禮堂從這個角度來說,佛教只認“人禍”,不認“天災”,因為壹切天災的根源都是人禍!我們提倡的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在哪裏?從佛家的角度來說,其實根本原因在於我們的內心。《維摩詰經》說:“菩薩若欲凈土,應清凈其心。以其清凈心,佛即清凈。”可見,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構建和諧社會,重點不是改造外在的自然或簡單地改變社會結構,而是凈化我們的內心世界,從“純潔的心靈”達到“凈土”。佛教戒律規定不允許“放大火,厭惡地焚燒森林和荒野”(婆羅門網戒),不允許僧侶“踐踏草地,殺人償命”(四分律),反復強調對自然財富的珍惜和合理利用。所以佛教對待無情的眾生有兩個根本點,就是“自律”和“愛惜”。

基於“平等與感恩”和“自律與珍惜”兩個出發點,不僅可以實現人與人、人與動物的和諧,還可以實現人與自然的平衡。

佛教的“和諧”思想主要體現在提倡“中道”,反對任何極端的思想和行為。儒家哲學強調“中庸”,講究“超越極限”。在佛教中,“中道正見”總是放在第壹位。沒有中道,不僅社會無法協調,民眾也無法協調。

所謂“中道”,就是指不涉邊惡、不偏不倚的正道。《大寶記經典》卷壹壹二說:“常是壹面,無常是壹面,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知無覺,是名中諸法的真實觀;我是壹方,沒有我也是壹方。無我的我是中立的,無色無形的,無知無覺的,我是名中壹切法的真實觀。”雖然對大乘、小乘乃至各教派的理解存在差異,但還是可以從認識論和方法論兩個方面做壹個簡單的解釋。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佛教的根本目的是通過正確的佛教觀,讓眾生看到宇宙中的生命真相。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佛教的根本目的是通過佛教的義舉使眾生修行解脫,最終獲得徹底的解脫。

《雜阿迦瑪》曰:“天下顛倒,視兩面,若有,若無。.....顏佳,真正在觀察世界的人,不會生而不見;如果妳如實地看待世界的滅絕,妳就不會看到它。顏佳,如來離兩邊很遠,據說在中間。都說這裏有東西,那裏就有東西,這個生命就誕生了。”(262經)在這裏,佛陀所啟示的正見,是要表明眾生或偏“有”,或偏“無”,而佛陀講的是中道而無有,無二面。但是,脫離存在、沒有兩面性的中道,並不是存在與虛無的妥協,也不是純粹遊戲論的“有與無”或“有與無”的觀點。佛陀所說的中道,是建立在對緣起的正見之上的。因為壹切都是許多原因的虛假組合,它不是恒定的,它的本性是空的,所以說它是“不存在的”相反,因為性是空的,它可以由虛假的因緣而生,所以說它是“非空的”,空不是它的功能空,而是它的身體空。基於本源觀的中道正觀,沒有存在,沒有兩面性,超越了普遍(認為生命的主體永遠存在)和破碎觀(認為人死後壹切歸於虛無)。

積極的行為主要是佛陀對兩種最偏頗的行為的否定:壹種是自我放縱的享樂主義,壹種是嚴格自律的禁欲主義。大家可以理解對享樂主義的否定,但對禁欲主義的本質往往理解不正確。禁欲主義表面上有著高尚的宗教色彩作為粉飾,但其本質無非是總是在極端之間折騰,比放縱好不了多少。佛陀的教義否定這兩者,提倡中道的“智慧(般若)為本”。這種遠離苦樂兩個極端的中道,落實在八正道上,即:1。正確的觀點,即正確的知識。第二,積極的思維就是正確的思維。第三,積極的語言,也就是恰當的發言。第四,正當經營,即正當行為。五、是生活,即正當職業。第六,積極進步,即正當努力。七、正念,正確的想法,即時刻記住正確的道路,不在思想和行為上犯錯。八、正定,即正確禪定。通過八正道的修行,眾生將通過不偏不倚的中道,直到涅槃的彼岸。

近年來,“宗教極端主義”成為全世界關註的焦點。所有愛好和平的人都在關註宗教極端主義的發展。眾所周知,宗教極端主義壹直是世界和平的重要威脅之壹。然而,導致極端主義的真的是“宗教”嗎?我個人不喜歡“宗教極端主義”這個詞,因為它很容易被誤解:是宗教導致了極端主義。從佛教的中道觀可以看出,“極端”絕不應該是正統宗教的合理內核。佛,因其大智慧,不墜生死;因為大悲,不能涅槃。合理的宗教生活實踐中的正道應該體現在:因智慧,不世俗;因為慈悲,所以我對離開社會百看不厭。以高尚的宗教情操和高超的宗教智慧,服務眾生利益,和諧社會,凈化人心。相反,極端的宗教情懷和極端的宗教行為,不僅背離了宗教幫助世界、造福人民的初衷,更容易被某些人或團體所利用,成為社會公敵和恐怖的幫兇。

今天,佛教的理論思想對構建和諧社會也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以佛教的“六和尊”促進社會和諧。

佛教的“六和尊”就是“身與住在壹起,口與寂,心與樂,戒與同修,見與明,利與平等”。在六合中學,“見而明”、“戒而同修”、“利而共享”是和諧的基本點。“心與樂的和諧”、“身與共住”、“語與默的和諧”是在身、口、心基礎上的和諧的表現。“六和”精神與和諧社會的理念是相通的。和諧社會壹定是民主法制的社會,禁欲和同修體現了僧侶的民主管理精神。和諧社會是社會價值觀和社會理想目標壹致的社會。看到和理解是追求擁有相同的基本倫理價值觀。和諧社會是利益分配均衡的社會,利益和平等實現的是財富的公平處置。至於住在壹起,彼此說話,彼此有意思,則表現了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團結、和諧、融洽的關系。

第二,以佛教的“慈悲”促進人格和諧。

佛教是壹種以人為本的哲學宗教,既有崇高的宗教情懷,又有深刻的解脫智慧。這種人文精神主要體現在“慈悲”上。關愛眾生,給予快樂(和喜悅)叫善良;同情其苦,憐眾生,拔其苦,謂之悲。這種精神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可以發揮極其積極的作用。這種精神對於人格的成長和完善,對於身心的和諧健康,對於道德和智慧的提升,都具有特殊的意義。佛教提倡用慈悲心來對待動物道的愚昧心態,餓鬼道的貪婪心態,地獄道的侵犯心態。大乘佛教所倡導的理想人格,是壹種“不求己福,望眾生解脫苦”的深沈慈悲。這種重奉獻輕索取、重他人輕自己、重利他輕利己的人格特征,與和諧社會所要求的高尚人格是壹致的。

第三,用佛教的“感恩”促進道德和諧

佛教認為世間萬物皆源於自因與命運的結合。這個東西也是另壹個東西的原因或者命運,壹切都是相互依存,互為因果的。所以相對於自上而下的施善觀念,佛教更強調的是相互的感恩和感恩。佛教提倡祭拜“三福田”,強調付出“四慈”,即敬佛僧以回報父母恩師對其田地的恩情,憐貧濟苦。並報答“父母之恩,眾生之恩,土地之恩,三寶之恩。”從感恩的角度來說,壹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首先是父母的誕生和養育,然後他才能成長。所以要“報答父母”。有了這個觀念,才會有和諧的家庭,才會有孝順的子女。作為社會人,我們的衣食住行都來源於眾生的因緣,我們每天的工作和勞動都是對眾生的回報。有了“報恩眾生”的思想,人與人之間就會有平等的觀念,互相關心,共建文明社會。“報國”就是愛國,報效生我們的國家。對佛教來說,佛、法、僧三寶使人獲得智慧,證得菩提,得到解脫。所以,三寶的感恩是不可忽視的。從上面可以看出,佛教所教導的四重慈也與構建和諧社會是壹致的。

可見,我們完全可以將佛教的和諧理念運用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各個方面。從當下出發,從內心出發,從純粹的自心到凈土,從自心到眾生的平安,從自心到天的平安,就能實現“人善、家庭和睦、人際關系和諧、社會和諧、人間美好、世界和平”的“新六”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