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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制詳解

宋代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加強中央集權。在為官制度上,中央集權,官員分權,重文輕武。宋代官制以元豐改革為界,這是改革前後的壹個階段,南宋又是壹個階段。下面是我為妳整理的古代宋朝官制的詳細介紹。希望妳喜歡!

宋代官制中的中央官員

宋代中央機構可分為行政、軍事、財政、司法監督和為皇室服務的機構五大系統。

從行政體制上看,行政長官還是首相,這有兩個特點:壹是官名變化大,二是權力比上壹代少。宋初,沿晚唐五代之制,設中書門。中書的大門設在宮內,也叫政廳,是丞相、副丞相管理事情的地方。總理說分管同書事務,副總理說涉政,各壹三人。有孔子、官、戶、兵禮、刑五室,任命掌管五室公務的官員處理具體事務。宗申元豐五年(公元1082年),官制改革,恢復唐初三六省制,以尚書左仆射、門下侍郎為左相,尚書右仆射、書下侍郎為右相,尚書門下侍郎、書下侍郎、左丞為副相。惠宗在位期間,將左仆改為太宰,仍任侍郎,稱其為宰相。改右仆為少宰,仍任中書侍郎,稱為第二相。秦朝時,元豐制度恢復。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以左右仆從為宰相,以副宰相的身份主管政治。孝宗幹道八年(公元1172),左右仆從改為左右丞相,仍為副丞相。北宋的相對勢力小於前代,也遠不及漢唐。這是因為北宋初期實行的是二府三司治國的權力體制。軍政歸樞密院管,財政歸三司管,宰相只是行政長官。同時,以副總理身份參與政務也對總理形成了有力的制約。雖然元豐的改制取消了三司,但是二房呢?有權掌管大政?情況並沒有完全改變。

北宋初期有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宋史?正式記錄:

中書令、侍中、尚書令拒掌朝政,侍郎、大臣不接省職,對自己的職責三緘其口,日常生活中也不做筆記。在書中,他們常常舍人,除了常仆之外,勸諫和辯解(即唐拾遺補缺)並不為特殊目的服務,也不勸諫。至於仆從、大臣、丞、郎、員,身居官職的人,十之八九不知道自己的職責。

這些官銜已經失去了本來的意義,不再代表具體的職位,而只是作為官品的等級和俸祿的多少的依據,被稱為護衛官,甚至?使天子為大司,廢之為閑?(“文學普考?正式考六),實權轉向壹些新設置的機構。比如掌管軍政的樞密院,掌管財政的三司,掌管制度、專利、赦令、專利、圖書的學士院,掌管中下層文武官員的任命、考核、審批的銀臺司、傳播司、出版司。元豐改制後,除少數機構外,這些機構大部分被陸續撤銷,從而恢復了三省六部四廳24個部門的職能。原中書之權歸三省,中書省旨,門下省重復,大臣省執行。三省成為最高政府機構。除了兵部之外,其他五部也有所充實,尤其是吏部,不僅管理中下層文官,還管理武官,權限較唐朝有所擴大。南宋時,中書省和廈門省合並為中書廈門省,尚書省實際上是兩個省,但習慣上仍稱三省。三省不設其他行政長官,三省事務由總理和副部長統管。六部少官,各部由尚書或侍郎主持。第24師也保存並合並了。

宋代有太常、完顏政、巍巍、太傅、大理、裂、司農、太傅等九個寺廟,郭子、少府、江昌、寺田、琦君等六個監所。北宋初期,除大理寺、國子監、四田監獄、督水監獄、琦君監獄外,情況類似於三省六部,名存實亡,職權被其他機構奪取。元豐改革後,取消監,設太史局。九殿五監開始各司其職,設立官職,就像唐制壹樣。但是,寺廟的位置不壹樣,塵書呢?諧謔曲》記載:太傅廟的事務很多,是嗎?忙卿?被稱為;思農寺因其倉庫而分布廣泛。Go清?被稱為;光祿寺管吃喝,有嗎?寶卿?被稱為;鴻臚寺周圍都是周邊國家的貢品,而宋朝弱小,貢品很少。覺卿?被稱為。南宋時,寺院合並,如鴻臚寺、光祿寺並入禮部,維維寺、太仆寺並入兵部,少府監、督水監並入工部。

從軍事制度上來說,北宋的中央委員會可以稱為樞密院嗎?三亞系統。樞密院是掌管全國軍事的最高行政機構,與中書門並稱第二府。樞密院的職能是:掌管軍事維持、軍事防禦、邊境準備和兵役的法令,以及出納協助國家的密令。所有警衛負責警衛的招募、閱讀、安置、駐軍、獎懲。?(《宋史?官方記錄二)首席樞密院是唐朝使節或樞密院官員,次官是樞密院官員或樞密院副使節,具備次官資格的稱為簽樞密院官員或簽樞密院官員。唐使的地位相當於同書事務,助理使相當於參政。樞密院的壹級和二級官員和參政的官員是壹樣的嗎?執政官?。首相和領事也被召集在壹起?載誌?。樞密院由兵、官、戶、禮組成,都是掌管各種具體事務的。宋代樞密院與唐代樞密院的不同之處在於,行政長官多為文人,而非官員,擔任此職的武將很少,只有曹彬、王德勇和狄青。樞密院有調兵的權力,但不直接指揮軍隊。掌管皇軍的是三言。宋初沿襲後周制度,設前廳、侍衛司。但殿前都督、副都督和侍衛署的都督、副都督、侍衛都在等著,漸漸不再任用。後來,禁衛師又分為禁衛馬軍師和禁衛步軍師,與廟前師合稱為三亞。三官都叫指揮官,副指揮官和指揮官都在等著。屬於指揮官之類的武官。宋初有三亞的軍官齊聲出征,後來沒有了。樞密院和三亞互相牽制。平日樞密院有權調兵,三亞有權管理訓練,部隊統壹了就派別的部隊。他們誰也不能擁兵自重,從而阻止了宋朝的兵變。

從財政體制上看,國家財政管理的主要機構是三司(戶部)和內務府。三司指的是鹽鐵司、度支、戶司,它們在唐朝時分開(偶爾合設),五代時統壹。他們是宋初掌管國家財政的機構,自稱行省,地位僅次於中書門和樞密院。第三司、鹽鐵司、支司、戶司各有大使、副大使、法官。三使的地位略低於政事。元豐改制時,三司被裁撤,劃歸尚書省戶部。三位秘書由財政部的部長代替。但國家財權絕不是尚書省相關部門的綜合管理者,所以北宋後期就有了財政總長和經濟使節。總督主要掌管東南財政。如果說三司或戶部是皇帝間接控制的國家金融機構,那麽內庫就是皇帝直接控制的金融機構。內倉始於唐太宗修建樁封倉,唐太宗時擴建為內倉。此後內庫規模不斷擴大,收入大,支出廣,朝廷的主要財政支出都靠內庫。內庫主任多為內大臣或特命臣子,丞相、三司(房部)不得過問。

從司法制度來看,北宋初期有刑部、大理寺、禦史臺、刑部。大理寺是司法機構,負責各地上報案件的詳判。懲罰部負責刑法和監獄訴訟。但北宋初期,刑部的職權多被其他官員或禦史臺奪取。禦史臺有直隸官和測繪官,負責司法事務。審判庭設在皇宮內,有壹名治安法官和六名評議員。〔閻的《大理案》?(《宋史?官方2)。北宋初期,所有案件都由大理寺審判,報刑庭復審。了解宮廷事務並詳細討論的官員寫下書面意見,上報中書供皇帝裁決。事實上,刑事審判法庭篡奪了司法部的審查權,成為皇帝直接控制下的最高司法機構。宋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朝廷並入刑部,刑部和大理寺恢復為最高司法機構。元豐改革後,刑部設置尚書、侍郎、郎官、員外郎、都官郎中、比比郎中、司門郎中等職。大理寺有卿、、鄭、推程、破程、評事、主簿等官職。宋代大理寺的特點是兩寺合壹,左寺右寺。左廟判囚(判刑),右廟治獄(審問)。訊問和判決分別由不同機構的官員擔任,可以互相監督,保證司法質量。

最高監督機構仍然是禦史臺。名義上最高官員是禦史,但作為官員,授予其他官員。真正的官員是禦史鐘誠。下屬機構與唐朝相同,包括臺、甸子、察院。與唐朝不同的是,宋初的監察崗位大多由其他官員擔任,禦史往往是派出官,而實際在職者卻很少。元豐改制,開始履職。此外,宋代對禦史的監督並不是觀察地方的職責,而主要是對六部大臣的監督。還有和禦史臺功能類似的諍臣。宋初,沿唐制度,有左右勸醫、補缺、拾遺。在宋太宗,它被更改為填補空白和撿起遺骸作為警告和理由。這些官職雖名為諫官,但無詔令不任職。宋仁宗初年(公元1023年),諫院正式成立。頭領說他知道諫阻院,他以諫阻為己任。元豐改制,廢諫院,取大夫、秘書、正義之諫職,分禮門下、中書兩省。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重修了建園。宋代之前,各朝(禦史)和諫官(諫官)的職責是明確的,宋代開啟了諫官壹體化的終結。諫臣不僅擔任諫職,還經常糾正彈劾大臣;禦史臺時宇除了主要監督之外,還有勸諫的責任。兩者雖各有側重,但權力往往混雜,故又稱為臺諫。

宋有制度,也有翰林院。唐代翰林院不是正式的國家機構,但在宋代成為正式的國家機構。學士院有壹批翰林學士。那些在學士學位上有很深資歷的人據說已經接受了這個訂單。沒有學士學位的入院叫直院。如果學士學位空缺,將任命他為臨時學士職位。有翰林爵位,不屬於學士院的,有翰林侍學士,有翰林侍學士,以圍繞皇帝講書史為己任。在宋代,翰林學士待遇優厚,僅次於副丞相、唐使、三秘,受到大臣們的推崇。原因有二。第壹,部重要,皇帝寵信。學士院設在皇宮宮殿內,負責起草詔令、赦免令等各種重要文件,同時準備皇帝的顧問,往往能以自己的意誌影響皇帝。第二,兩朝軍政首腦多出自翰林,這是普通官員所期望的職位。此外,宋朝還增設了殿閣學士。某廟(如關文廟)的學士、學士壹般都是很受重視的,多是執政大臣的榮譽稱號。還有龍圖閣、天章閣等藏書室,各有學士、直學士、候制、直櫃。這些官員的職責是管理秘籍,做文學侍從的大臣。但官員外出時,往往會加上某內閣學士的頭銜,以示寵信。北宋著名政治家、清官包拯,在龍圖閣常用直學士之名,為官銜。

為皇帝服務的宦官機構包括內務府和內務府。進入內務府,設全知、全知、副知,掌管朝廷內部生活事務,與皇帝、皇後關系最密切。內政,設置左右班知,副班知,充電班等。,負責打掃寺廟等雜務。

太子的官職叫東宮官,設置和唐朝壹樣。全部由其他官員兼任,太子即位後廢除。

宋代官制中的地方官員

宋代有地方分支、州(府、軍、獄)、縣三級。宋初全國沿唐制分為十路。宋太宗到達道道三年(公元997年),改道道道,有十五路;仁宗初年,分為十八路;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宗申增至二十三路;惠宗增加到二十四路;南宋僅存十七路。宋之道不同於漢之邦,也不同於唐之道,具有地方監區和行政區的雙重性質。道的主要機構有救護部、移送部、監禁部、長平推進部。

綏靖部最初是壹個臨時機構,後來逐漸成為壹個常設機構。北宋的路不是都設置了,南宋壹般都設置了。州長是和平使者,通常由該州最重要的州長兼任。壹路掌管軍政,還有民政。南宋初期,安福是第壹任道長。在戰時,他能嗎?行為廉價?。寧宗以後,軍政歸京師管,民政歸其他部門,和平使有職無權。安慰大使俗稱?帥部長?,官員俗稱?帥斯?。

轉運部,最初是壹個臨時機構,在宋太宗變成了壹個正式機構。先生,是運輸代理。轉運使整個名字?某州水路計量轉運大使?。如果妳身兼兩職以上,官職較高,就說妳是轉運使。副局長有壹名移交助理和壹名移交法官。負責壹條或多條道路的財務和水運。俗稱轉運大使?曹部長?,官員俗稱?曹思?。

提到將在宋太宗設立的刑事監獄部門,以及以後。當宋真宗重建時,它是定制的。先生,這是提些監獄的事,也叫提些監獄。副局長要求壹些監獄事務,或者軍事部長要求懲罰。壹路掌管正義。提到監獄的官方簡稱?接受懲罰?,官員俗稱?賢治?。

昌平區的推廣始於宋神宗。先生,為了提升常平大使。分管昌平、義倉、自由服務、石驛、方場、杜鶴、水利等工作。提高常平大使的簡稱?加倉?,官員俗稱?黑潮?。

曹司、憲司、倉司還有監督州縣官員的職責,所以統稱為?主管?。監察部和救護部統稱?陳帥建司?,還是?曹帥仙蒼?。曹帥獻蒼是中央政府派來監督和指揮軍事、政治、財政和刑事事務的,權力很大。隨著這些機構設立的穩定,其性質也發生了變化,逐漸從單純的監督機構轉變為壹級行政機構。所以道實際上是從監區過渡到行政區的壹種形式,元代行省制度的出現與宋代的道有關系。

路下的政府,國家,軍隊,監獄都是壹個級別的。壹般叫州,領導幾個縣或者十幾個縣;皇帝登基前所居住或工作的都城、首都和州府稱為府;軍事上重要的地方叫做軍隊;鹽、鐵、礦、冶地區稱為監(也有隸屬於府的軍、監官,地位相當於郡)。開封府稱為東京,有時也有知府,多為王侯。如果沒有人被任命為尹,那又如何?了解開封的權利?,由上面的官員來做。包拯曾經知道開府,清官,被譽為歷史上的清官。府設政務,州設國事,軍設軍務,監設監。?知道嗎?意思是主持,知道國家(政府、軍隊、監獄)掌管壹個國家(政府、軍隊、監獄)的行政、財政、稅收、軍事。周知的全名是什麽?懂軍務?,通常由中央公務員任命。還有壹個總法官。剛開始,既不是副縣長,也不是官員。它負責壹個國家的事務(政府、軍隊和監獄),並有監督主要官員的責任。各種公文必須由總法官和治安法官共同簽字才能生效,從而對知州的權力形成制約。後來隨著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控制的穩定,潼關逐漸演變為州副都督。國家的下屬官員包括辦事員、辦事員、經理和司法官員,他們負責共同事務、戶籍、稅務、監獄訴訟和司法事務。

地方行政的最低壹級是郡。郡縣分為八類:池(都城內)、冀(都城外)、王(4000多戶)、金(3000多戶)、商(2000多戶)、鐘(1000多戶)、鐘(不足1000戶)、夏(不足500戶)。郡有法令,京朝官員若領導郡務,稱為知縣。縣長或治安官負責壹個縣的民政、財政、監獄訴訟等事務。若縣內有駐軍,則軍馬皆監管或扣留。下級軍官是主簿和司令官。主簿掌管官書,尉在主簿之下,負責訓練弓箭手,維護治安。訂單、主書和命令往往是不完整的。在宗申統治期間,她被任命為2萬多個縣的副縣長,但在南宋被撤銷。

宋代官職制度中的領主制

北宋初期,用的是唐制,官品九品三十品。元豐改革,重新定官品,從18個等級設9個品。在宋代的政治生活中,官品並不十分重要,只是官服顏色的壹個標準。

秩序分散秩和秩。北宋初期,官階也沿襲唐制,是壹種附加的官銜。文三關從開福伊通三師到將世郎,軍銜* * * 29。吳三官從驃騎到陪榮副尉,* * *三十壹階。官階與實際職位和工資無關,作用不大,所以元豐改制時取消了。以後的散官,指的是閑著不管事的官職。這個官階與北宋初期的派遣制穩定有關。如左右仆從、六部尚書、侍郎、大夫、博士、外交大臣、卿和,這些原本都是唐代的職業官員,到了北宋初期才稱其官階。帶有審判、知識、權力、直截了當、審判、提升、提及、簽書、誓約等字樣的官名。,比如參政、知縣、直秘閣、提提壹些獄務,才是真正的仕途官員。其他的,比如和平使者,雖然不帶有上述字樣,但也是派出的官員。這個官階與官職無關,是官薪的標準。北宋初期,文官軍銜分為四十二等,武官為二十七等。元豐改制中,宋神宗將恭子官階改為事業官名,而新的恭子官階(又稱發兵官階)則采用了原來的官階名稱,由開福儀改為成五郎,階號為* * * 25。從此,新官階成為決定北京和朝鮮官員薪水和地位的標準。

功臣分十二等,與唐制相同。宋徽宗是壹個公務員,他在南宋恢復。

宋代的爵位比唐代多,共分十二級: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郡公、開國郡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人。凡是有頭銜的都有美食城,以戶為單位。但是,糧市是虛數,糧封是實數。吃真菜的人會按照真菜每天交25便士,用當月工資從政府領取。

宋代官員的俸祿多以錢計算,魯肅以糧計算,春秋以帛計算。但是,有時也要以實物發放,折算成貨幣。除了工資,還有各種附加補貼。高級官員也有美食城的稱號,地方官員的職位分領域。總的來說,宋代官員的物質待遇是歷代中最優厚的。對此,清朝趙翼評論:?他(宋)對待文人可謂厚道。只有賦予了特權,那麽入仕的人就不再為自己的富貴而煩惱,就會鼓勵自己去治理自己。?但另壹方面,趙翼也指出:捐太多使宋朝財政困難。誰不能使這種宋制成為法律?(《二十二史註》)?宋·陸贄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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