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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詳細規則是什麽?

第65438節+0球架和反彈

A A A隊的籃筐指的是隊員投球的籃筐,包括籃筐和球網。上半場客隊有權選擇自己的籃筐。客隊第壹次選的籃筐,上半場就是他們的籃筐。

下半場,兩隊交換籃筐。所有加時賽都視為下半場的延續。

C籃板的五個面(正面、兩側、底面、頂面)都被認為是籃球接觸時的比賽狀態。籃板後面和右邊是界外。

第二節運球

運球是指當球員控球時,他通過投擲或拍向地面來移動球。

A.當運球者處於下列情況時,運球結束:

(1)雙手觸球。

(2)控球時保持球處於靜止狀態。

(3)拍攝。

(4)傳球。

(5)運球時,在球觸地之前,要多次觸球。

(6)失去對球的控制。

(7)使球成為死球。

第三節犯規

普通人身犯規是指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後,壹場比賽結束警報響起前,與對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如果在個人犯規發生之前比賽時間已經結束,個人犯規將被忽略,除非是違反體育精神。

例外:如果犯規是針對正在投籃的球員或由正在投籃的球員造成的,而射手在比賽計時器結束前離開了球,那麽犯規應該受到與比賽過程中相同的處罰。(見第十三章,第二節,B (2)節)

b技術犯規是指隊員在場上或替補席上違反體育道德的處罰。

雙方犯規意味著任何兩個對手球員幾乎同時犯規。

d進攻犯規是指球進入比賽,己方控球時,進攻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

e失控球犯規是指球進入比賽狀態後,球隊沒有控制住球的情況下的非法身體接觸。

f惡意犯規是指球員與對手不必要的和/或過度的身體接觸,不管球是死是活。

g拳擊犯規是指球員拳擊對手並發生身體接觸的行為,無論球是死是活。

h對無球人犯規是指在比賽最後兩分鐘和/或加時賽中,防守方的非法身體接觸,(1)故意離開進攻動作發生的區域,和/或(2)在界外球發出之前。

第四節罰球

罰球是指給予球員的壹種權利,球員可以將球扔在罰球線的正後方,不受幹擾地獲得壹分。投籃必須在10秒內完成。

第五節前場和後場

a球隊的前場包括從底線到中線最靠近底線的半場部分,包括籃筐和籃板的內側部分。

b壹個球隊的後場包括整個中場線和場地的其余部分,包括對手的籃筐和籃板。

c球員控制的球(1)在球和球員都不觸及後場的情況下,視為前場;(2)當球或球員觸及後場時,視為在後場。

d .運球狀態(1)的球,當球和運球者的腳都碰到前場時,視為在前場;(2)當球或運球者的任何壹只腳碰到後場時,視為在後場。

e .如果球越過中線平面,且未被任何球員控制,則認為球在前場。

進攻者必須在8秒內將球越過中線。

例外:(1)踢球;(2)非法擊打;(3)防守隊的個人犯規或技術犯規;(4)向防守隊提出延誤比賽的警告;(5)預防和控制感染。

g跳在(1);(2)防守球員搶斷;(3)在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和/或加時賽任何壹節發球界外球;(4)在球失控的任何時候,前場/後場的狀態都不成立,除非控球球員在前場或後場建立了明確的法律地位。

第六節跳球

內容省略。

第七節轉身和中央腳

當壹名持球球員用同壹只腳向任何方向邁出壹步或多步,同時另壹只腳(中間那只腳)始終著地時,就發生了轉身。

b如果球員轉身後想運球,球必須在中腳離地前離開手。如果球員的中央腳已經離開地面,他必須在這只腳再次落地之前傳球或嘗試射門。

如果他不遵守上述原則,他就違反了走路的規則。

第八節散步

走位違例是在妳有球的情況下,在向任何方向移動的過程中,超越第四章第七節和第十章第八節規定的行為。

第九節封面

掩護是球員在不造成不當身體接觸的情況下,延遲或阻止對手到達他想到達的位置的合法動作。

第10節射擊

投籃指的是球員試圖將球投進籃筐並命中目標。當裁判判定球員已經開始投籃時,投籃動作開始,並持續到投籃動作停止,球員回到正常的場上位置。球離開射手的手並不是決定射門的必要因素。他的手臂可能被控制了,所以他實際上不能投球。

射門的持續時間還包括球在變成死球或被球員碰到之前的飛行周期。跳球或搶籃板時接球不算投籃。但是,在任何時候,當壹個活球正從比賽場地飛向籃筐時,即使比賽時間結束或裁判吹哨,球如果進入籃筐就被認為是有效的。如果比賽計時器在球離開射手的手或飛到籃下之前就用完了,這個進球就不會得分。

第11節界外球

界外球是指根據第八章第三節的規定,將球擊出界進入比賽的壹種方法。界外球從球交給應得的球隊或球員時開始,到界外球發球者發球時結束。

第12節最後兩分鐘

當遊戲計時器顯示2:00分鐘時,該段遊戲視為進入最後兩分鐘。

第13節中斷遊戲

裁判可以因取回飛出場外的球、重置計時器、警告延遲比賽、無意吹哨、即時回放、球員嚴重受傷或其他異常情況而中斷比賽。在這樣的中斷中,雙方都不能換人,防守方也不能叫暫停。遊戲應該從中斷的地方重新開始。

例外情況:

(1)遊戲因玩家出血暫停。參見規則解釋的第n節。

(2)球員嚴重受傷。受傷的球員必須被替換,對方球隊可以替換壹名替補隊員。

第14節中斷位置

裁判吹哨時球的位置。

第15節球隊控球

持球者是指隊員持球、運球或傳球的球隊。在防守方把球趕走或投籃後,球隊對球的控球權就結束了。

第16節球的所有權

當隊員持球、運球或傳球時,球隊就擁有了球。球隊對球的占有權在防守方取得球的占有權,或者投籃後球擊中籃筐時結束。

第17節出售

壹個有球的球員,他可以在球脫離他的控制後重新控制球。如果球員在重新控制球的過程中中央腳動了,他必須在控制球後傳球或投球。如果在釋放和重新控制球的過程中,中心腳不動,球不接觸地板,球員就保持釋放前的狀態。

第65438節分數+0

A.在比賽區域內進行合法的投籃或罰球嘗試,球從上方進入籃筐並停留在網內或過網,視為得分。

B.在三分線上或三分線內的壹次投籃嘗試(罰球除外)並成功命中,計兩分。

C.三分線外壹次投籃嘗試,壹次成功命中,要算三分。必須指出的是:

(1)射手必須至少有壹只腳在三分線外,才能嘗試投籃。

(2)射手投籃時不得觸及三分線及三分線內的區域。

(3)球離手後,射手可觸及三分線或落在三分線內的二分球區。

D.壹次投籃不小心進了對方的籃筐,得分要計入離導致球進籃筐的進攻者最近的對方球員的名字裏。

E.故意射自己的籃筐是違法的,對方將獲得在罰球線延長線上把球投進犯規的權利。

F.壹次成功的罰球應算作壹分。

G.罰球不成功後,由球員將球射入籃筐,計兩分,得分計入將球拍放入籃筐的球員名下。

H.如果有不同的分數記錄且無法更正,則現有的累積分數將被視為正式比賽分數。

第二節時間安排

A.NBA每場常規比賽都是12分鐘。* * *第4款

B.所有加時賽持續5分鐘。

c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是15分鐘。

d在1和2之間,3和4之間,每個加時賽之間應該有130秒的比賽休息時間。

E.壹個隊可以在30秒內替換被取消資格的隊員。

F.當每節比賽時間顯示還剩兩分鐘或更少時,比賽被認為進入了“兩分鐘時刻”。

G.每節還剩兩分鐘時,現場廣播員必須宣布。

H.遊戲時鐘必須能夠在每壹節的最後壹分鐘顯示遊戲的剩余時間,精確到十分之壹秒。

第65438節+0越界違例

A.球員不允許把球扔出界外。

處罰:丟球。球判給對方,犯規球發在犯規發生地最近點的邊界線外。

例外條款:如果球被拋出界外,且球未被場上球員觸及,則在原發球點發球。

第二節非法運球

A.除非運球,否則球員不得帶球移動。

B.如果球員在運球時踩入或踩出邊界,即使踩入或踩出邊界時沒有觸球,也不得回到邊界繼續運球;當球員回到內線時,他不能第壹個觸球。

C.運動員在獨立完成第壹次運球後,不得進行第二次運球。

D.運球時,球員不得將手的任何部分放在球下,(1)將球從壹個地方舉到另壹個地方,或者(2)停止運球並繼續運球。

E.如果球員因為以下原因失去控球權,他可以再次運球:

(1)球碰到籃板或籃筐的投籃。

(2)對方球員觸球。

(3)觸摸籃板、籃筐或任何其他球員的傳球或漏球。

處罰:丟球。球判給對方,界外球發在犯規最近的邊線,但發球點不得比罰球線沿長線更靠近底線。

B.如果球員在運球時踩上或踩出邊界線,即使他踩上或踩出邊界線時沒有觸到球,也不得回到邊界線繼續運球。當球員回到內線時,他不能第壹個觸球。

第三節發球違例

服務器不應該(1)帶球進場;(2)未能在5秒內發球;(3)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進入球場觸球;(4)離開指定的禁區;(5)拋球,使其能進入籃筐而不觸及場上任何球員;(6)在球離手之前踏入場地邊線;(7)使球出界而不觸及場上任何球員;(8)發球界外球時離開比賽場地表面以取得優勢;(9)把球傳給場上的壹名球員。

例外:在因個人犯規而投籃命中或罰球命中的情況下,或比賽開始前,發球犯規的球員可沿底線跑動或將球交給底線外的球員。

處罰:丟球。球將交給對方球隊,在原來的界外球位置發球。

第四節非法擊球

運動員不允許踢足球或打拳擊。

b用腳踢球或故意用腿的任何部位擊球都是違法的。球被腳、腿或拳擊意外擊中並不違法。

c球員不得故意用腿的任何部分移動或保護球。

罰款:

(1)如果進攻方犯規,對方球隊將被判在離犯規最近的位置發球出界,但這個位置不應比罰球線延長線更靠近底線。

(2)如果防守方犯規,犯規時球處於比賽狀態,進攻方將被判在最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位置發球犯規,但這個位置不應比罰球線延長線更靠近底線。

(3)發球犯規,對方球隊得球權,原地發球犯規,保留壹切特權(如有)。

d .任何球員向面對觀眾的方向用力扔球或踢球,無論原因或球落在哪裏,都將被處以技術犯規罰款,並被驅逐出場。在其他情況下,如果球最終落入觀眾席,也可能導致球員技術犯規並被驅逐出場。

第五節跳球違例

A.球員不得違反跳球規則(見R6S七世)。

B.在跳球比賽中,判斷任何壹隊是否有球權,以個人犯規為主,並適用“無球犯規”規則。

如果違規或犯規發生在球被合法拍打之前,比賽時鐘和24秒鐘都不應開始計時。

罰款:

(1)以上A段中,球判給對方,界外球發在犯規發生地最近的邊線。

(2)在上述(a)段中,若各隊犯規或裁判未能投球,則同壹組跳投者將重新跳球。

(3)上述b段,可罰可不罰,看是否罰(見r 12BSⅷⅷ)。

第六節攻擊三秒違例

a .當進攻球員的球隊控球時,在罰球區兩側端線與向場外延伸4英尺的假想範圍之間的區域,以及遠離底線的罰球線邊緣,不允許停留超過三秒鐘。

b允許玩家在該區域停留少於三秒,並在三秒結束時進入射擊動作。在這種情況下,當他的後續行動是向籃筐,3秒鐘的計時器被中斷。如果此後續動作停止,先前的3秒鐘計時器將繼續計時。這個原則也適用於進攻球員即將馬上離開該區域的時候。

C 3秒應該從進攻方前場控球開始。如果球被對方搶走,不算違規。

處罰:丟球。將球交給對方球隊,在罰球線延長線的邊線上發球犯規。

第七節防守三秒違例

當進攻方在前場控球時,計時開始。

b .任何位於罰球區16英尺或該區域超出底線4英尺的防守球員必須處於三秒內主動防守對方球員的狀態。主動防守是指與進攻球員的距離不超過壹臂,處於防守位置。

任何防守球員都可以防守任何進攻球員。防守隊員可以包夾任何球員。

d防守三秒在以下情況下中斷計時:(1)壹個球員在投籃;(2)控球方失去對球的控制;(3)防守球員處於主動防守對方球員的狀態;(4)後衛完全離開16英尺禁區;(5)防守球員會立刻變得合法。

e如果防守者在持球防守球員,他可以在16英尺的禁區內。防守者不需要距離對手不超過壹臂就能達到積極防守狀態。如果另壹名防守隊員正在積極防守帶球球員,則原防守隊員必須積極防守壹名對手,否則離開16腳禁區。壹旦進攻球員傳球,防守球員也必須主動防守壹名對手,否則離開16腳禁區。

處罰:壹次技術犯規。進攻方繼續擁有球權,犯規球發在距離比賽中斷地點最近的罰球線延長線邊線上。24秒計時器應保持遊戲中斷時的時間或重置為14秒,以較大者為準。

如果在擊球時犯規被吹掉,犯規應該被取消,比賽應該根據擊球的狀態繼續進行。

第八節8秒違例

壹個隊不能連續在後場持球超過8秒。

例外條款(1):防守方的下列行為將被判新的8秒:(1)踢或出拳,(2)被判個人或技術犯規,或(3)因延誤比賽被判警告。

例外條款(2):因下列情況將獎勵新的8秒:(1)如果援引規則解釋第N條中的“預防和控制感染”規則暫停比賽,(2)壹支球隊在壹次跳球中獲得後場球的控球權,或(3)在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和/或加時賽中球被拋入界外時球進入後場。

處罰:丟球。球判給了對方,界外球發在了中場邊線。

第九節違反返場

A.在本隊控球期間,球員不得第壹個接觸由自己或隊友從前場進入後場的球。

例外:R8SIIIe(例外):在第四節和/或任何加時的最後兩分鐘,界外球可以傳到場上任何位置(前場和後場)。

B.在跳球、投籃過程中,或者球員將球拍帶出擁擠區域時,如搶籃板或可能使對方球隊失去控球機會的嘗試,雙方都不會形成控球。因此,首次觸球限制不適用於任何球員。

處罰:丟球。球判給了對方,界外球發在了中場邊線。

第10節彎頭

當防守球員在附近,進攻球員持球時,球員在晃動身體時(無身體接觸)不得做出額外或用力的肘擊動作。

處罰:丟球。對方球隊會被判在最靠近犯規地點的位置發球出界球,但這個位置不能比罰球線延長線更靠近底線。如果發了界外球,比賽計時器就不應該開始計時。

第11節從籃下得分。

球員不應該讓球的任何部分在籃圈所在的圓柱體內從籃圈下方上升到籃圈平面上方。

處罰:丟球。對方在邊線和罰球線延長線上發球犯規。

第12節非法使用外力

球員不得使用籃筐、球網、籃板或籃筐的任何部分來幫助他起跳、騰空或上升來幫助他得分。

球員B在試圖得分時不得幫助隊友獲得額外的高度。

處罰:丟球。對方在邊線和罰球線延長線上發球犯規。

第13節步行違章

當壹名球員站著不動接到傳球時,他可以用任何壹只腳作為中心腳轉身。

當壹名球員在移動中接到壹個傳球或正在完成運球時,他可以在停下、傳球或投球之前走兩步。當球員在移動中接到傳球時,他必須在第二步之前讓球離開。

第壹步發生在球員控球後壹只腳或兩只腳接觸地面的時候。

第二步發生在第壹步之後,另壹只腳或兩只腳同時著地。

選手處於第壹步雙腳著地,或雙腳同時著地的狀態,可以任壹腳為中心腳轉身。如果他用雙腳起跳,他必須在任壹只腳觸地之前把球從手上拿走。

當球員有壹只腳先著地時,只能以這只腳為中心腳轉身。

如果壹個移動的選手在第壹步用壹只腳起跳,他可以在第二步用雙腳落地。在這種情況下,球員不能以任何壹只腳作為中心腳轉身,如果壹只腳或兩只腳離開地面,則必須在任壹只腳落地之前釋放球。

c在(1)處接應傳球,同時原地不動;(2)合法停止後開始運球時,必須在中央腳離開地面前將球釋放。

d .如果壹名球員控制著球,並從地面擡起他的中央腳,他必須在中央腳落地之前傳球或投球。如果他把球拋向空中,他壹定不是第壹個觸球的人。

當壹名球員帶球落地或停止時,他不能通過滑行獲利。

f .在壹名球員嘗試投籃後,如果球沒有碰到籃板、籃筐或另壹名球員,投籃者不得是第壹個碰到球的人。

壹名球員不得成為第壹個從自己身上觸球的人,除非球觸到籃板、籃筐或他正在進攻的另壹名球員。

當停止運球或控球時,球員不得用同壹只腳連續觸地(單腳起跳)。

處罰:丟球。將球交給對方球隊,在邊線最靠近犯規地點的位置發球犯規,但不要比罰球線延長線更靠近底線。

第14節越界覆蓋違例

進攻球員不得離開比賽區前場邊線設置掩護。

處罰:丟球。對方在邊線和罰球線延長線上發球犯規。

第15節5秒違規提筐

進攻球員不得在罰球線延長線以下向籃筐後方或側面運球超過五秒鐘。

計時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結束:(1)球員接球;(2)運球到罰球線延長線上方的位置;(3)防守球員斷球。

處罰:丟球。對方在邊線和罰球線延長線上發球犯規。

第1節禁止的行為

玩家不得:

a .當球以籃筐為底或穿過籃筐時停留在籃筐上時,觸摸球或籃筐。

例外:球員在自己籃下附近,手合法觸球,球入籃後繼續觸球,或者這種情況下觸球,不算違法。

在比賽區域內,接觸籃筐上方假想圓柱內的任何球。

c投籃過程中,球接觸到籃板籃框水平以上的任何部位後,接觸到壹個有機會得分的球,無論是上升狀態還是下降狀態。

d投籃過程中,球接觸到籃板籃圈水平以下的部分且球處於上升狀態後,接觸到壹個球有機會得分。

e投出球後,把球粘在籃板正面。有三個要素需要同時存在才能讓球卡在籃板上。手,球,籃板必須同時出現。把球拍指向籃板不屬於把球粘在籃板上。)

觸摸任何正在下落的球,並有機會在比賽區域得分。這種球被認為是“射門”或試圖得分。

g隨時用壹只手穿過鐵環觸球。

h .晃動籃圈、球網或籃板使球不自然地跳起,或在球接觸或穿過籃圈時彎曲或移動籃圈使其偏離位置。

當球在籃筐內時,我接觸籃筐、球網或球,以防止球穿過籃筐。

罰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對方籃下,被犯規擾亂的球隊將得到兩分(如果在兩分區投籃)或三分(如果在三分區投籃)。得分和隨後的程序與球正常通過籃筐時相同,唯壹的區別是裁判必須將球交給應發球犯規的壹方球員。如果犯規發生在己方籃下,得分無效,球交給被犯規幹擾的壹方,犯規球發在罰球線延長線邊線上。如果兩隊都犯規,得分無效,比賽要由兩隊任何壹名球員在中圈跳球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