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保釋後無罪嗎?
取保候審,即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壹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交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以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通常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在壹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動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措施的變更。目前仍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無法結案。如果妳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妳可能會被逮捕。至於最終結果是否需要監禁,法院審理後會做出判決。取保候審不代表最後不會被判實刑,不需要坐牢。但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只有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人才能取保候審。所以壹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被判處緩刑、單罰等非現實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