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規則:
1,先撇後壓,如:人,八,入。
2、先橫後豎,如:10、王、甘
3.從上到下,比如:3。荊,殷。
4、從左至右,如:李、李、李、明、胡。
5、先外後內,如:問、同意、分。
6.從外到內封印,如國、圈、園、圈。
7、先中間再兩邊,如:小,水。
二。補充規則
1,點在上方或左上方,先寫個點,如:衣服,站立,為。
2.點在右上角或者字裏,再寫壹個點,比如:Fa,Wa,I。
3.圍繞右上、左上結構的詞,先外後內,如廳、座、屋。
4.左下方結構周圍的字由內而外依次為:遠、樓、亭。
5.左、下、右結構的詞相互環繞,先內後外,如兇、畫。
6.上左右圍合結構的詞,先內後外,如:同、用、風。
7.具有左上下包圍結構的人物,如:博士、巨人、工匠、區等,先放在中間,再放在左下。
三、書寫順序公式:
自上而下為主,自左而右為輔;
上下左右,按層次分組;
先橫後橫,先橫後撇;
中間先突出,右上稍後;
上包包的時候先在外面,下包包的時候先在裏面;
三個框架的頂部水平折疊,大框架的底部最終密封;
差異應符合規範,以達到平滑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