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讓職業教育貫穿人的全生命周期發展。
在技能型社會中,職業教育應著眼於人的全面發展,進壹步彰顯終身性和發展性的特征,實現人的全生命周期的融入和包容性人力資本的提升。
對此,新職業教育法明確提出,在中小學開展職業啟蒙、認知和體驗教育,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產業工人素質,組織各類轉崗、再就業、失業人員和特殊人群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支持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
2.讓職業教育形成多元主體參與的生態。
發展職業教育需要將學校、企業(行業)、政府等多方力量捆綁在壹起,才能更好地培養高素質勞動力,為家庭找到出路,增加企業競爭力,為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招才引智。
3.讓職業教育得到普通人家庭的認可。
在技能型社會,應該從價值、制度、環境三個層面進壹步增加人們對職業教育的認同感。對此,新《職業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應當采取措施提高技術技能人員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政策支持體系不完善,技能型社會建設體系滯後。
按照制度經濟學的觀點,制度的核心必然是社會行動者之間的合作關系,技能型社會的構建需要進行系統的制度設計,處理好壹系列的合作關系,形成相對穩定均衡的局面。
從這個角度來看,不同制度條件下技能的形成有明顯的差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技術勞動力主要來自外部勞動力市場,因為存在激烈的市場競爭,技能顯然更具有通用性。
在計劃經濟中,技能型勞動力多由內部培養產生,因為就業競爭水平相對有限,技能往往表現出更強的專用性。
這從中國勞動用工制度的變化就可以看出來。隨著80年代的改革,以前“單位制”下的“工讀教育”模式轉向市場化的“先招後用”模式,職業教育逐漸陷入與實踐脫節的困境,而技能形成的體系卻跟不上這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