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情節和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劇情壹般包括開頭、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有的還包括序幕和結局。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小說按篇幅和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迷妳小說(短篇小說);按表現內容可分為神話、仙俠、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浪漫青春、遊戲競技等。按體系可分為章回小說、日記小說、書信體小說、自傳體小說;按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小說中刻畫人物的方法有心理描寫、動作描寫、語言描寫、外貌描寫、表情描寫。同時,小說是壹種寫作方式。
小說、詩歌、散文、戲劇並稱為“四大文學體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