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法”是動態的、互補的,“提法”是聯合的。
“做”重在做最後的決定,從而使之完全塵埃落定。
“提法”強調從無到有的創造、起草和結論。
“制定”往往配以政策法令方針路線,“制定”往往配以計劃方案。
/iknow-pic . cdn . BCE Bos . com/9f2f 070828381f 3056 E3 f 760 a 5014c 086 f 06 f 005 " target = " _ blank " title = " " class = " ikqb _ img _ alink " >的鏈接。/iknow-pic . cdn . BCE Bos . com/9f2f 070828381f 3056 E3 f 760 a 5014c 086 f 06f 005?x-BCE-process = image % 2f resize % 2Cm _ lfit % 2Cw _ 600% 2Ch _ 800% 2c limit _ 1% 2f quality % 2Cq _ 85% 2f format % 2Cf _ auto " esrc = "/9f 2f 070828381f 3056 E3 f 760 a 5014c 086 f 06f 005 "/>
擴展內容:
“公式化”和“公式化”是同義詞,但絕不是同義詞;雖然發音相同,但意思和用法並不完全壹樣。
看下面兩句話:
(壹)根據《建議》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見朱镕基總理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2)“中國是否需要制定西部開發法”成為討論的熱點。(見《中國市場經濟》第2版,2006年3月1,2006年5438+5)。
為什麽這兩個句子使用不同的添加詞?打開《現代漢語詞典》和其他參考書,妳會發現:
“制定”的定義是“法律、法規、政策等。是通過壹定的程序制定的”;“制定”的解釋是“創造和制定”。
拋開它們相同的語素“系統”,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的語素“丁”和“丁”:
“定”是指決定、確定,有完成的意思。強調行為的結果,可與“了”連用,類似於英語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對前人的著作進行整理或梳理,在壹定時期內整理出來的,最後確定要出版的書叫“終版”。“定”則是“準”的意思,不壹定形成最後的結果。它強調行為的過程,壹般不能與“了”連用,類似於英語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
參考資料:
/www . chinanews . com/hwjy/2012/11-14/4329213。shtml "target =" _ blank "title = "中國新聞網-"公式化"和"中國新聞網-"公式化"和"公式化"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