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與事物A相似的事物B來描述或解釋事物A,是壹種常用的修辭手法,是修辭格的壹種。又稱“比喻”、“類比”,中國古代稱之為“比”或“比”。
著名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把隱喻定義為壹種基本的認知方式,通過把壹個事物當作另壹個事物來實現。
也就是說,找到事物A和B之間的* * *相似性,我們發現事物A在事物B中隱含著未知的特性,我們對事物A有了不同於平常的新認識。根據描述或解釋的方式,隱喻可分為明喻、暗喻、轉喻、比喻、對偶、收縮、延伸、比喻、轉喻、互喻和音樂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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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喻的關鍵:
① A(本體)和B(載體)壹定是本質不同的東西;
②甲乙雙方必須有相似之處..
① ②兩篇文章必須同時成立,否則比喻不能成立。
註意:壹個句子是不是比喻,不能只看比喻的詞。
下面的例子不是比喻句:
他的性格像他的母親。——比較類似的東西。
天很黑,好像要下雨了。-說猜。
不要帶著思想包袱去上班。-詞語的比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