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錐筆
由動物骨骼制成,在我國史前考古發掘中經常發現無孔骨針和有孔骨針。除了穿孔和修補,它們還被用作刻畫人物的工具,新石器時代陶器的許多符號都是用這種筆刻畫的。
2.刀和筆
由青銅等金屬制成,最晚出現在商代,主要用於刻甲骨文。周代稱之為“切”,說明周代已經有專門制作“切”的工人。
3、竹筆
它由竹竿制成,壹端削尖,並塗漆。史書上說“古時候沒有筆墨,用竹簽畫竹簡”。戰國、秦代簡帛和商周的鐘鼎文,都是用這種筆直接書寫,或者先寫樣,再描摹。
4、木制鋼筆
它由木頭制成,用來書寫深色。1906年,英國人在新疆兩處遺址發現三支木筆。這些筆是用紅柳條做的,筆尖光禿禿的,上面還有墨跡。
5、鉛筆
由石墨粉和橡膠條制成,直接用於書寫。史書被稱為“鉛簡”。在六朝至北宋敦煌遺書的書寫中,用鉛筆劃出了壹個共同的邊界,稱為“伍肆嵐”。
6、蘆葦筆
用蘆管切割,有馬耳狀的筆舌。先秦佚名的《詩經》說:“我是靜女,我是管。”潼關是最早的蘆葦筆。1906年,英國人還在新疆若羌縣米蘭遺址發現了三支重瓣尖蘆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