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標過去被稱為“音標”。《漢字註音符號集》由中國語音統壹協會於1918年制定,北洋政府教育部於1918年發布。* *有39個字母,排列從“ㄍㄎ".”開始在1920中,字母順序被改變,增加了壹個字母“ㄜ”* * *使40個字母。註音初期,會以統壹發音俱樂部確定的發音為標準,所以有“?(-{壹萬}-)v,?(吳)Ng,?(-{廣}-)Gn”三個字母,再以北京話為準,“?(-{壹萬}-),?(吳),?(-{廣}-)”僅用於註釋方言,仍在使用的有37個(21聲母,16韻母)。1930年,民國政府將音標改為“音標”,正式名稱為普通話第壹種音標形式。與漢語拼音相比,音標有時被稱為音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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