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即辯證的方法,是西方哲學的專有名詞之壹,來源於希臘語“語言的藝術”,壹般認為是指邏輯過程的抽象,即對詞語、推理、描述、概念和解釋過程的研究。
哲學史發展了這麽久,“辯證法”這個名詞存在了這麽久。但在不同時期,不同哲學家口中,“辯證法”的定義不同,定位也不同。
起源時期:
公元前6世紀,古希臘奴隸城邦形成時期,赫拉克利特提出並以簡單的形式闡釋了對立統壹的辯證思想:統壹的對象是由兩個對立物組成的,所以當它分成兩半時,這兩個對立物就暴露出來了。
埃利亞學派和芝諾的論證方法是原始意義上的“辯證法”,所以他被亞裏士多德稱為“辯證法的創始人”。芝諾的辯證法有兩層含義:思維本身的矛盾運動和這種運動與對象本身的矛盾聯系;通過暴露對方論點中的矛盾來探索問題的方法。
蘇格拉底把辯證法看作是通過對立意見的論證發現真理的藝術,智者派把辯證法看作是被理論證明並廣泛應用的藝術。智者派在後期演變為詭辯派,他們的辯證法成為玩弄概念、混淆是非、抹殺真假界限的代名詞。
柏拉圖不僅把辯證法看作是按照傳統意義揭露和克服對方判斷中的矛盾的方法,而且把辯證法看作是理解“觀念”過程中從個體到壹般、從壹般到個體的方法
亞裏士多德不僅把辯證法看作是“研究壹個實體的屬性”和“揭示對象本身的矛盾”的方法,而且把辯證法看作是形成壹個概念、定義它和檢驗定義是否正確的方法。從那以後,“辯證法”就經常被用在邏輯的意義上。
所以,“辯證法”的本源壹直是哲學思維和辯論技巧。換句話說,辯證法本來是用來吵架的,在哲學家的頭腦中上升到對世界規律和本質的思考。單純的找到對方論點的矛盾點進行攻擊,就成了多角度考慮事情的邏輯思維方法。
這就好比老子把他“治大國如烹小鮮”的執政功力提升到思維上的“無為”,再升華到“陰陽”、“大道”,這是壹個本質的飛躍。
唯心辯證法:
因為辯證法本身就是壹種邏輯思維,是思維的純粹產物,有自己的唯心主義屬性,並且隨著時代的進步,發展出了主觀唯心主義辯證法和客觀唯心主義辯證法。近代唯心辯證法興盛,以康德和黑格爾為代表。在康德哲學中,辯證法主要是指包含在理性本身中的矛盾,即“純粹理性的必然的自然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