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作為獨立詞的地位值得懷疑。
在現代漢語中,“reach”作為獨立詞的地位是值得懷疑的,也就是說,它不能單獨使用,也不能與其他詞自由搭配,而必須在前面加壹個“不可以/不可以/難”或“可以/可以/可以”這樣的意願動詞來表示可能性,形成“不可以/不可以達到”(比較常見)或“可以/可以達到”。因此,不宜將“達到”解釋為壹個單獨的詞條,而應將“達不到”或“可達到”解釋為壹個整體。如果我們這樣做,也許我們可以從《現代漢語詞典》中找到不同但有效的解釋。
從“企業”壹詞的本義探討“不可及/不可及”的定義
漢語文字學的研究告訴我們,“企”是壹個認識的字,下面的“停”代表腳,“企”字的本義是“踮起腳尖”,這也是它在古代漢語中最常用的意思。我們給這種名叫企鵝的動物取名為“企鵝”,因為它們踮著腳走路的樣子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了“企業”二字的含義,那麽“夠得著”就是“踮著腳去夠高的東西”,“能達到”就是“踮著腳去夠”,而“達不到”就是“踮著腳去夠”。如前所述,“不可及”和“可及”已經成為成語,而成語的常用意義往往不是其本義而是其引申意義,甚至很多時候引申意義蓋過了本義,使得本義退出了大眾的意識。那麽“高不可攀”的引申意義是什麽呢?我們知道“踮起腳尖去夠高的東西”是壹種努力,“夠得著”或者“夠不著”都是努力的結果,所以“能達到”的引申義是“努力就能達到”,“達不到”的引申義是“盡力也達不到”,這也是兩個短語的日常含義。用這兩個短語對壹些現代漢語文本進行測試,可以發現我們的解釋是可行的。
用語源學證據證明我們解釋的正確性
先回答壹個Mahism的問題:就算上面的解釋是真的,畢竟從壹個詞的本義到壹個短語的本義再到壹個短語的引申意義,好像是壹個大彎;事實上,《現代漢語詞典》直接把“達到”解釋為“希望達到並趕上”,這在大多數時候是有道理的。為什麽要舍近求遠,簡單化?第壹,《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不能說明為什麽“於”作為獨立詞的地位不可靠,可能會誤導讀者只使用“於”而不加壹個可選動詞,這是違背現代漢語語法規範的。第二,詞源的證據迫使我們采用新的解釋。
在我國的文獻中,“達”字的組合,似乎見於後漢王臣列傳:“(陳)範大怒,曰:聖賢使禮,聖賢紆尊降貴,不配……”。《禮記·陳蕃》:“喪三年,可報父母之恩。如果把這裏的“企業”這個詞解釋為“希望,希望”,那麽“和”這個詞怎麽說,怎麽對應前面的“靠”?用“踮起腳尖夠得著夠高的東西”來解釋,就是說“踮起腳尖”就是“進取”,“行”就是“當”,“夠”就是“高的東西就是”,和前面的“俯下身子”完全吻合。當然,這裏的“踮起腳尖去夠高的東西”是象征意義,用高的東西象征高的道德標準。王力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常用詞典》對“企業”壹詞的解釋,列舉了“踮起腳尖”的本義和“仰視向前”的引申義。似乎古代的“事業”壹詞也可以說是“向前看”,但要理解為詞典中這種引申義最早的例子是《北史·陽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