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的“tónàn自首”解釋為去司法機關報案。自首是自首的基本條件,但自首後不如實供述的,不構成自首。從時間上來說,投降在先,投降在後。
第二,中方對投票的解釋如下:
1,扔,扔,扔(多為針對性)。
2.跳進來。
3.放進去送進去。
4.走向並進入。
5.發送它。
6.發送和交付。
7.關閉。
8.親,之前...
三。中方對此案的解釋如下:
1,古代上菜用的木托盤。
2.壹張長桌子。
3.豎立起來作為工作臺面的長木板。
4.事件。尤指涉及法律的事件。
5.公務中的書面材料。
6.書面計劃、建議或決定。
7.同“按”。
4.對投案的判決如下:
1.案發後,A某為12在逃,後於去年12+05在家人的陪同下向鐵路警方投案自首。
2.“立法院”將於本周五討論核四“公投”。國民黨團試圖突圍,在野黨誓言戰鬥到底。但攻防策略保密,不排除在“立法院”行動中焦土癱瘓。
3.2065438+2005年3月25日,走進中國駐老撾大使館,天津紀委等機關的同誌給我講政策、講道理、講紀律,讓我覺得投案自首是唯壹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