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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佛教認為痛苦來源於人的欲望?

佛教講的痛苦是輪回、生滅,輪回的原因是無明,無明是其他十壹業的根源,稱為十二業。壹下子解釋不清楚,建議妳去百度百科-/view/8743.htm查查十二因。

下面根據妳的問題做壹個簡單的個人解釋,但具體請參考十二因緣,而不僅僅是我的解釋:

人與環境的接觸導致了我們的差異,我們喜歡什麽,我們愛什麽;我們討厭什麽,我們討厭什麽;我們不愛不恨什麽都不重要。而我們愛,如果能得到,當然開心,如果得不到,就會不開心,甚至討厭,做壞事等等;比如妳愛壹個人,但他/她不愛妳,妳就痛苦了。如果有人把妳愛的人和原本愛妳的人搶走,讓他們不再愛妳,妳可能會懷恨在心,甚至報復。唯壹的辦法就是不愛任何人,但是因為III的因果,有時候很難做到,放棄會帶來痛苦。當然,這也是因果報應的問題。有些人容易放棄,有些人會。前者是指我會“愛”妳,不是因為我喜歡妳的長相、身材,甚至妳所謂的性格、氣質、內涵,而是因為我看到妳也是輪回中的眾生,我因為無知而無法擺脫,所以我自然想幫助妳,但我不是因為妳是誰而愛妳,我把眾生輪回的痛苦當成自己的個人痛苦。這是超越性別甚至物種的廣義的所謂“愛”,但愛這個詞其實不足以形容。

除了男女之間的愛情,其他的事情都是壹樣的,比如買彩票,中了就開心,沒中就沒那麽開心;買股票,漲了就高興,不漲就不高興,跌了就失望、生氣、害怕。如果妳發現有人對此負責,而不是自然的市場經濟,妳會更加憤怒。這些都來源於妳假設股票會漲,我會賺錢。而如果妳的假設是股票會跌,虧錢真的很開心,妳就不會吃虧。當然,人的欲望讓這個假設太不可能了,除非是為了給自己設個圈套,讓自己從其他地方賺錢。

我們之所以對環境和自己有這種認識,最根本的原因是無知,因為壹切規律其實都是無我的。我上面舉的例子不都是因為我們有了“我”的概念嗎?但仔細想想,這個“我”在哪裏?那是我嗎?腿,對嗎?眼睛,鼻子,耳朵,舌頭,是我嗎?我們說“我的眼睛”甚至“我的大腦”而不是“我的大腦,我的眼睛”,而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是大腦,大腦的驅動力是什麽,是什麽在支配大腦?分析壹下,最後妳會發現,所謂的我只是壹個假象,世界就像壹個騙局,騙子就是所謂的“我”。

具體可以參考十二因緣,非常詳細透徹。

另壹個問題到了,誰說沒到?看這裏-

/view/64995.htm

美國和歐洲的佛教。佛教在歐美傳播了大約150年。但歐洲人對佛教的最初認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29年,希臘亞歷山大大帝入侵印度河流域。公元前259年,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派遣佛教使團到希臘傳教。在中世紀,佛陀的原始故事由中亞的穆斯林學者傳入歐洲,並在西歐和東歐的許多地方廣泛流行。據《世界基督教百科全書》1982統計,歐洲佛教徒超過210000人,北美接近19000人,南美超過500000人,大部分是亞洲移民的後裔或僑民,屬於大乘佛教南傳北傳的多個派別。佛教傳到歐美後,為了適應當地的社會生活,戒律、儀軌都有很多變化。

在歐美,對佛教的研究先於佛教的傳播。17-18世紀,歐洲壹些著名的哲學家,如斯賓諾莎、康德、黑格爾等,都曾談及佛教。尤其是18年底,歐洲壹些資本主義國家殖民擴張到亞洲後,開始研究東方宗教,尤其是頗具影響力的佛教,以改變當地居民的信仰,使其成為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