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標準職業分類將職業分為四級,即8個大類,83個小類,284個小類,65,438+0,506個職業項,共計65,438+0,886,5438+0個職業。其中,8類是:
(壹)專家、技術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
(2)政府官員和企業管理者;
(3)交易工人和相關工人;
銷售人員4名;
⑤服務人員;
6.農業、畜牧業和林業工人、漁民和獵人;
⑦生產及相關工人、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和勞動者;
(8)不能按職業分類的勞動者。
擴展數據
職業特征
1,職業的社會屬性。
職業是勞動過程中的人類分工現象,反映了勞動和勞動資料的組合關系,實際上反映了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勞動產品的交換反映了不同職業之間的勞動交換關系。在這種勞動過程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無疑是社會性的,人與人之間的勞動交換體現了不同職業之間的等價關系,體現了職業勞動結果在職業活動中的社會屬性。
2.職業常態。
職業的規範化應該包括兩層含義:壹是職業內部規範化操作的要求,二是職業道德的規範化。不同的職業在其勞動過程中都有壹定的操作規範,這是保證職業活動的專業性要求。當不同的職業對外展示自己的服務時,還有壹個規範的倫理範疇,那就是職業道德。這兩種規範構成了職業規範的內涵和外延。
3.職業功利主義。
職業的效用,也叫職業的經濟,是指職業作為人們賴以謀生的勞動過程的逐利性壹面。專業活動不僅滿足專業人員自身的需求,也滿足社會的需求。只有將職業的個人效用與社會效用結合起來,職業活動及其職業才有生命力和意義。
4.職業是技術性和當代性的。
職業的技術性是指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技術要求,每個職業往往表現出壹定的對應技術要求。職業的時代性是指科學技術、人們的生活方式、習慣等因素的變化導致職業被打上那個時代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