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些石柱、石碑和銘文中,也保存了許多瑪雅文字。這些字和手稿中的字體不壹樣,都是用特殊的石碑刻出來的。現存的瑪雅手稿中,文字多與彩色圖片並列,每壹句都配有圖片,對文字進行說明。這些字壹般都寫在橢圓形的方框裏,也就是有音標和表意符號,它們的排列壹般是從上到下或者從左到右。也有“臉型”的,只描繪頭的側面,或者器具和人體的部位,比如不同姿勢的手臂。
從公元328年開始,瑪雅人每20年立壹根石柱記錄壹次,直到公元889年。有些學者研究它是因為瑪雅人發明了“紙”。這種紙很厚,2毫米左右,原料是樹皮。首先,人們將無花果的外皮大塊剝掉,用錘子敲打,然後浸泡在水中使其變軟,擠幹,最後將其壓平。這是紙,人們可以在上面寫字。
瑪雅人用這種紙來制作書籍。書籍通常大約8英寸長,6英寸寬。它們被折疊起來,整本書打開,有好幾米長。這本書是由專職牧師用紅、藍、黃、綠、黑五種顏色寫的。最後在書的上下兩面加壹種薄木片作為封面,就認為是合訂本。瑪雅人視書籍為聖物,主要在祭司中流傳。所以瑪雅的文字、書籍、著述都和祭司有很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