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耶和華”來自希伯來舊約。古希伯來人崇拜的唯壹真神,出於敬畏,不敢直呼其名。他在經文中寫下自己的名字“JHWH”,當他不能拼寫或閱讀經文或祈禱時,他就用“adhonay”(意思是“我的主”)來代替。後來基督教神學家將“adhonay”壹詞中的元音嵌入“JHWH”,拼寫為耶和華,讀作“耶和華”,約定俗成,沿用至今。現代學者認為“JHWH”應讀作“Jahve”(中文譯名很多,如耶和華、耶和華、雅威、葉巍)。天主教聖經翻譯為“上帝”。
神(上帝):《聖經》中的“神”來源於希伯來語“Elohim”壹詞。上帝作為基督教至高無上的神,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神”是中國儒家經典《詩經》、《尚書》、《禮記》中至高無上的神的概念。“神”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的典籍中是《尚書》中的《虞書順典》。在明末清初,譯者很難確定“上帝”的中文單詞,所以他們使用了拉丁概念“德烏斯”的音譯。利瑪竇是第壹個把“神”翻譯成“神”的人,他在1595年寫的《論交朋友》壹書中開始用“神”這個概念來指代造物主。利瑪竇在用基督教的眼光閱讀和研究中國經典時,在中國的經典中發現了“天”和“神”的概念,認為可以用來翻譯“德烏斯”。後來,他得知朱將“天”解釋為壹種義,與《聖經》中“德烏斯”的含義不同,於是采用“神”和“上帝”進行翻譯。後來,馬禮遜采用了“上帝”壹詞進行翻譯。太平天國傳教士翻譯《聖經》時,廣泛使用“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