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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老師告訴我先學習音樂的概念!音樂的理念是什麽?

物體有規律的振動所產生的聲音叫做音樂。壹種通過有組織的音樂來表達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現實生活的藝術,就是音樂(英文名:music;法語名字:Musique)。分為聲樂和器樂。在所有藝術類型中,音樂相對來說是最抽象的藝術。還有其他電影以此命名,還有音樂療法:用音樂來減輕或消除病人的痛苦。音樂藝術是用有組織的聲音組成的聽覺形象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和社會現實生活的藝術形式。任何藝術形式都有自己的表現手段和塑造藝術形象的手段,比如舞蹈通過肢體動作和面部表情,繪畫通過線條、色彩和構圖,文學通過字、詞、句、篇來體現藝術形象。通常,人們通過不同的表達方式來區分不同種類的藝術。例如不同的樂器。音樂也能表現出歌手的意圖。聲音的藝術

音樂是以聲音為表現手段的藝術形式,音樂形象的塑造是以有組織的聲音為素材來完成的。因此,正如文學是語言的藝術壹樣,音樂是聲音的藝術。這是音樂藝術的基本特征之壹,聲音作為音樂藝術表現的手段,在本質上具有壹些不同於其他聲音的特征。

任何音樂作品中發出的聲音都是作曲家精心思考創造出來的。這些聲音可以在自然界中找到[1],但如果沒有藝術家們的巧妙創造和組合,它們就不能成為音樂。所以無論是簡單的歌曲,還是大型的交響樂,都滲透著作者的創作思維。隨意塗抹的線條和顏色不是畫,隨意堆砌的語言和文字不是文學,同樣,雜亂的聲音也不是音樂。構成音樂形象的聲音是壹種有組織的、有規律的、和諧的音樂,包括旋律、節奏、調式、和聲、復調、曲式等要素,總稱為音樂語言。沒有創造性因素,任何聲音都不能變成音樂。語言有約定俗成的語義,每壹句話,甚至每壹個詞,都有特定的含義。這種意義是在使用語言的社會範圍內得到承認和確立的;而音樂之聲則完全不同,它只局限在藝術範圍內,只作為壹種藝術交流而存在。任何音樂中的聲音都不會像語言壹樣有明確的含義,它們是非語義的。聽覺的藝術

既然音樂是聲音的藝術,只能訴諸人的聽覺,所以音樂也是聽覺的藝術。

心理學中的定向反射和探究反射原理告訴我們,在壹定距離內的各種外界刺激中,聲音最能吸引人的註意力,它能迫使人的聽覺器官接受聲音,這就決定了聽覺藝術比視覺藝術更能直接作用於人的情感,震撼人的心靈。

音樂只能通過聲音來表達,通過聽覺來感受,但這並不意味著人們在創作和欣賞音樂時,只有大腦皮層對應聽覺的部分處於興奮狀態,其他部分處於抑制狀態。事實上,音樂家是用整個身心去感受、體驗、認識和表達生活的,而不僅僅是通過聽覺渠道,這與其他種類的藝術家並無不同。不同的是,在意境和藝術表現上,音樂家通過形象思維將個人多方面的感受濃縮到聽覺形象中,再以具體的聲學形式表現出來。

所以音樂作品中所表達的思想感情不是單純的聽覺感受,而是整體感受。同樣,人們在欣賞音樂時,雖然主要通過聽覺渠道接受聽覺刺激,但由於通感的作用,也可能引起視覺形象,產生豐富生動的聯想和想象,進而引起強烈的情感反應,體驗音樂家在作品中所表達的思想、感情和意境,獲得美感,並為之感動。

情感的藝術

在所有的藝術形式中,音樂是最善於表達情感、激蕩人心的藝術形式。它通過聲音這壹媒介真實地傳達、表達和感受審美情感。音樂在傳達和表達情感方面優於其他藝術形式,是因為它所使用的感性材料和審美形式——聲音最適合表達情感。或莊嚴,或熱烈激動,或悲憤,或纏綿細膩,或痛哭流涕。音樂能更直接、真實、深刻地表達人的感情。

那麽,為什麽音樂可以用有組織的聲音表達人的情感呢?壹種理論認為,音樂的表現力來源於音樂對人的表現力語言的模仿。人的語言是用語音、聲調、語流、節奏、語速等表達方式,用語義來表達自己的思想,而音色、音高波動、節奏快慢等音樂表達方式可以起到與語言表達相同的作用。

也有人認為音樂的聲音形式與人類的情感有相似性,存在壹定的“同構關系”,這是音樂能夠表達人類情感的根本原因。音樂理論家於潤陽曾指出:“聲音結構之所以能夠表達特定的情感,根本原因在於兩者之間有壹個極其重要的相似性,即兩者都是在時間上展現和發展的,在速度、力度、音調上有著豐富的變化和動態的過程。這種極其重要的相似性是兩者之間的橋梁。”比如“喜”,是人幸福、喜悅的情感表達。壹般來說,這種情緒運動呈現跳躍向上的運動形式,色調清晰,運動速度和頻率快。表達“喜”的感情的音樂壹般采用類似的動態結構,如民樂《歡喜快樂》,以快速、跳躍的音調表達人的快樂感情。

時間的藝術

雕塑、繪畫等藝術形式凝固在空間中,讓人壹目了然。當我們欣賞壹件藝術品時,我們首先看到的是藝術品的整體,然後我們品味它的細節。另壹方面,音樂應該在時間中展開和流動。我們在欣賞音樂的時候,會先從細節入手,從聲部入手,給我們留下壹個整體的印象,直到把整首歌彈完(唱完)。只聽音樂作品中的個別片段是不可能獲得完整的音樂形象的。所以,音樂藝術也是時間的藝術。

音樂形象作為壹種聽覺藝術,是在時間中發展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在運動中呈現、發展、終結。所謂“音樂意象”,是指整部音樂作品所表現出的藝術家的思想感情,在欣賞者的思想感情中喚起的形象或意境。如《春江月夜》用甜美、舒適、寧靜的曲調,表達江南月夜在風景如畫的春江上泛舟的感覺,營造出壹種引人入勝的音樂意境。音樂作品不同於文學或繪畫,只要作者完成創作,創作過程結束,就可以被人們直接欣賞。音樂作品必須經過演奏這壹中間環節,才能將作品所表達的形象傳達給欣賞者,實現其藝術作品的審美價值。所以音樂是表演的藝術,需要通過表演進壹步再創造。

當作曲家以樂譜的形式記錄下生動的音樂思想時,他已經帶走了自己的靈魂,只留下壹系列沒有生命的音樂符號。而讓音樂作品起死回生,把樂譜變成活的音樂的方式,就是音樂表演。如果沒有音樂表演,音樂作品永遠只是以樂譜的形式存在,不會成為真正的音樂。

無論是哪位作曲家寫下的樂譜,和他們的音樂思想都有壹定的差距。為了彌補這壹空白,發掘樂譜中隱藏的音樂思想,豐富和補充樂譜中無法記錄的東西,這壹切都有賴於音樂演奏者的再創作。所以音樂也是表演的藝術,音樂作品只有通過表演才能被觀眾接受。要弄清音樂何時開始存在於人類社會是不可能的。人類在產生語言之前,就已經知道如何利用聲音的高低和強弱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和感情。隨著人類勞動的發展,逐漸出現了統壹勞動節奏的號子和互相傳遞信息的吶喊,這是最原始的音樂原型;人們在慶祝豐收,分享勞動成果時,往往會敲打石器和木頭,以表達自己的喜悅和喜悅,這就是原始樂器的雛形。有些音樂作品是用人聲表現的,稱為聲樂作品,有些作品是用樂器演奏的,稱為器樂作品。世界上所有的音樂作品都包含在“聲樂”和“器樂”兩大類中。

聲樂作品按其形式和風格可分為歌曲、說唱音樂、戲曲音樂、歌劇等不同體裁。

歌曲是壹個小的音樂體裁,包括民歌和歌曲創作。形式上可分為獨唱、二重唱、合唱和合唱。

說唱音樂是指曲藝音樂,包括彈弦、大鼓、印青、評彈、七來寶、秦書、二人轉、道情、漁鼓等。

戲曲音樂是指京劇、評劇、梆子、古畫、采茶戲、漢劇和全國各地地方戲的音樂。

戲曲音樂也是戲曲音樂的壹種,但不同於戲曲音樂,它有固定的節目和傳統唱法。戲曲音樂是作曲家運用民族音調和具有時代特征的宮廷音樂語言創作的戲劇音樂。

器樂作品可分為獨奏、合奏和合奏。

獨奏曲《梵天》非常廣泛。幾乎所有的樂器都有獨奏。中國的二胡、琵琶、板胡、竹笛、琵琶、揚琴、笙、古琴、箏、、木琴等。,都是著名的獨唱歌曲。雖然西方樂器也是如此,但小提琴和大鍵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獨奏樂器。

合奏音樂在中國人民中是罕見的。但在歐洲,有很多優秀的作品如弦樂四重奏、木管五重奏等,至今流傳於世界各地。

合奏是指多種樂器演奏同壹首樂曲的作品。在合奏中,各種樂器既充分發揮各自的性能和特長,又按照壹定的和聲規律相互協調。在中國的民族器樂合奏中,江南絲竹和粵曲占了很大比重。民族管弦樂多由作曲家改編或創作。民族打擊樂在我國何斌音樂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用西洋樂器、木管樂器、弦樂器和打擊樂器演奏的音樂稱為管弦樂。管弦樂在17世紀的歐洲取得了顯著的進步。當時的體裁有組曲、序曲、賓果、幻想曲、隨想曲、變奏曲、前奏曲。18世紀以後,隨著粉提琴技術的發展和作曲技法的進壹步提高,出現了以表現和支撐某種樂器為主的謝安音樂,以及對形式有嚴格要求的交響樂。

編輯此段落

音樂元素

音樂的基本要素: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要素,包括聲音的高低、聲音的長短、聲音的強弱、音色等。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就形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節奏、旋律、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態、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最基本的要素是節奏和旋律。

1,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聲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作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重復節拍和弱節拍周期性、有規律的重復。中國傳統音樂稱拍子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第二個強拍(中眼)或弱拍。

2.旋律:旋律也叫旋律。音樂的跌宕起伏按照壹定的節奏有條不紊地橫向組織起來,形成壹個曲調。在壹部完整的音樂作品中,曲調是最重要的表現手段之壹。旋律的方向是無窮無盡的,有三個基本方向:“橫”、“上”、“下”。同壹個聲音的方向稱為水平;從低音到高音向上加重;從高音下降到低音。常見的旋律遞進方式有“諧音重復”、“遞進”、“跳躍”。按照音階的相鄰音,稱為遞進,三度的跳稱為小跳,四度及以上的跳稱為大跳。

3.和聲:和聲包括“和弦”和“和聲進行”。和弦通常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音符按照壹定的規則垂直(同時)重疊形成的聲音組合。和弦的橫向組織是和聲進行。和聲具有明顯的強、輕、厚、薄色彩功能;它還具有形成從句、劃分段落和結束音樂的功能。

4.強度:音樂中音的強度。

5、速度:音樂的速度。

6.調式:音樂中使用的音調按照壹定的關系連接起來,這些音調形成以壹個音(主音)為中心的系統,稱為調式。如中國的大調調式、小調調式、五音調式等。調式中的音調從主音到最高音排列形成音階。

7.形式:音樂的橫向組織結構。

8.織體:多聲部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式。(包括縱向組合和橫向組合)。

9.音色:音色可分為人聲音色和樂器音色。在人聲的音色上,可以分為童聲、女聲和男聲。樂器音色的差異更是五花八門。在音樂中,有時只用單壹音色,有時用混合音色。古典樂

什麽是古典音樂?在國外,這種類型的音樂被稱為“古典音樂”,意思是“古典的、正統的、古典的文學”,所以我們中國人稱之為“古典音樂”,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西方古典音樂”。首先,概念上,“古典音樂”是壹個音樂門類的名稱。然而,即使在國外,對於“古典音樂”壹詞的具體含義也有許多不同的解釋,其中主要的異議來自於對“古典音樂”時代劃分的不同概念。從最狹義上講,18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20年代,以海頓、莫紮特、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作品,特指“古典音樂”。最廣義的解釋是把時間往前推到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從那以後壹直到後來的巴洛克時期、維也納古典時期、浪漫主義時期、民族音樂流派、印象主義直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出現的現代音樂流派,甚至所有非純粹娛樂性的現代專業音樂,統稱為“古典音樂”。

流行音樂

流行音樂是從英語流行音樂翻譯過來的。按照對漢語詞匯的膚淺理解,所謂流行音樂,是指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為群眾所喜聞樂見,廣為傳唱或欣賞,流行壹時甚至流傳後世的器樂和歌曲。這些音樂和歌曲植根於公共生活的肥沃土壤。因此,它也被稱為“流行音樂”。但是,這樣的定義可能會使不屬於流行音樂的音樂,如《國際歌》、《義勇軍進行曲》、《馬賽曲》、《洪湖水浪濤》、《歌唱祖國》、《東方紅》、《南泥灣》,僅僅因為它們也在群眾中廣泛流傳,就被歸入流行音樂。另壹方面,那些明明是流行的音樂,卻因為無法傳播而被排除在流行音樂之外(這在流行音樂中也是相當多的)。顯然,流行音樂並不總是受歡迎的,流行音樂也不僅僅是流行音樂。流行音樂準確的概念應該是商業音樂,是指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創作的音樂。它是壹種商業音樂娛樂以及與之相關的所有“工業”現象。(見前蘇聯《音樂大百科辭典》(1990版)。它的適銷性是第壹位的,藝術性是第二位的。

民族音樂

從狹義上講,所謂中國民族音樂,是指世代生活和繁衍在中國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所創造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能夠反映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音樂。廣義的中國音樂是指世界上具有五音特征的音樂。

中國的民族音樂藝術是世界上非常有特色的藝術形式。在幾千年的文明進程中,中華民族創造了大量優秀的民族音樂文化,形成了內涵深刻、內容豐富的民族音樂體系。這個系統在世界音樂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如果我們想了解中國音樂,我們不能只唱壹些中國歌曲,聽壹些傳統音樂。還要研究中國音樂,從民族的、歷史的、地域的角度去理解中國音樂,這樣才能真正理解中國音樂的內涵以及在世界音樂體系中的地位和歷史價值。中國民族音樂分為:民歌、民間歌舞音樂、民間器樂、民間說唱音樂、民間戲曲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