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詞義:
聽(拼音:tοng)是壹級標準漢字(常用字)。在漢字簡化之前,簡化聽(以下簡稱“聽(y ǐ n)”和傳統聽(以下簡稱“聽”)是兩個不同的詞。“聽”最早寫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古代形式是口耳相傳,本義是耳朵聽到說的話。
聽了別人的意見後,在思想和行動上必然要服從和服從,所以引申為傾聽和接受。審理案件時,審判長要聽雙方的話,然後做出合理的判斷。聽字引出審判和判決的意義。“聽(yǐn)”見於《說文解字》,本義為笑。現代漢語中,“聽(yǐn)”作為“聽”的簡化字,本義已廢。
擴展數據
筆畫順序:
單詞組合的解釋:
1,聽【t和ng劍】<動>聽。
2.我聽說他被告知我去了上海。
3.服從【tρng Huà】用耳朵接受別人的聲音:他重聽,有困難。
4.聽課[tρng kè]聽老師講課:專心當妳是~。我聽過他的課,非常好。
5.聽講座【tρng Jiγng】聽講座或講座:邊做筆記邊記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