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是指獨生子女因各種原因致殘或死亡,且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由於失去了獨生子女,這些家庭在經濟和精神上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困難。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具體界定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壹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獨生子女殘疾家庭:指獨生子女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身體殘疾,不能獨立生活或工作的家庭。
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指獨生子女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死亡的家庭。
3.失獨家庭:指因各種原因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
對於這些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政府和社會應該給予更多的關註和支持,包括經濟救助、精神慰藉、醫療保障、養老服務等。同時,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為這些家庭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支持。
綜上所述,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是指獨生子女因各種原因致殘或死亡,且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政府和社會應該給予更多的關註和支持,幫助這些家庭渡過難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救助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和計劃生育工作給予經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