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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為什麽要火葬或者火化?

/fwxx/bzwh/bzwh/thz.htm談火葬/03pindao/lunwen/show.asp?Id=1645火葬是如何興起的摘要:本文考察了火葬興起的原因,認為火葬是:①晚於土葬;②不如土葬常見;③以消耗能量為代價;(4)反映了荷馬時代英雄基於對自然的無知而產生的“去遠方”的觀念;⑤不占地;⑤有些地方是懲罰性的,所以後來廢除了。文章還認為,火葬是對資源的無效消耗,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加劇氣候變暖,威脅人類生存。因此,應該徹底廢除它,實行以樹代墳的葬法。關鍵詞:火葬的興起是無效的,消耗了錯誤的自然觀。當人還是猿人的時候,已經沒有了“葬”的行為和概念。像其他動物壹樣,它們把自己的身體留在死亡、腐爛、風化或被其他動物吃掉的地方。當人脫離了猿階段,成為現代人,特別是有了語言,特別是有了文字,人的思維就有了表達的工具,可以開始制造和使用工具,這就標誌著人進入了文明的形態。這時人們開始考慮對父母(雖然父親的概念有壹段時間很模糊)、孩子以及類似身體的處置。因為人有了思維和理性,不會再像動物屍體壹樣讓自己的父母、孩子以及類似的屍體被遺棄在野外,於是就有了土葬的行為和觀念,因為“土葬者也藏。”如果妳躲起來,妳會看到妳想從別人身上得到什麽。“[1](P311)在古代,“葬”與“葬”也是不同的。”《人名與喪葬制度解讀》:“葬優於禮葬”。【1】(p 311)可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墓葬觀念的出現也是人類進入文明的標誌。可以肯定的是,從這個時候到發現火的整個時期(假設火的發現是在人離開動物界之後)主要是天葬和土葬。天葬分為露天葬、鳥葬和風葬,所以壹般在幹燥、寒冷、多風的地區進行,因為那些地區幹燥、寒冷、多風,屍體不會腐爛,很快就會風化或被鳥雀吃掉。在蒙古,天葬的做法由來已久[2](P1076)。中國西藏至今仍實行天葬[2](P1091)。當然,它往往被塗上壹層宗教色彩。比如被鳥吃了,表示上輩子行善;不被鳥吃掉或者吃光是前世的惡,但其實宗教觀念是被人附加的,真正的原因是地理和氣候條件的作用。比如阿拉斯加半島的因紐特人,因為生活在冰天雪地裏,所以實行冰葬,就是把屍體放進冰窟後,用冰封住洞口,五天後在冰窟裏挖壹個小洞,讓死者的靈魂離開冰窟升天[2](P1103)。明明是因為地理氣候條件,為什麽還要訴諸宗教?因為在古代,無論哪個民族,科學和宗教往往是混在壹起的,很多科學行為總是披著宗教的外衣才能順利進行。除了幹燥、寒冷、多風的地區,其他大部分地區都實行土葬。不同的是,有些地區,如埃及,不僅實行土葬,而且在2700多年前就開始修建類似金字塔的陵墓。早在公元前3500年,布列塔尼、伊比利亞半島和不列顛群島都有用巨石建造的墳墓。[2](P1120)在中國,直到吳王姬發建立了周朝,才開始了修建墳墓的計劃,而且壹直是“以墓代墳”。之所以這樣,可能是因為埃及等地區土地私有制的進程比中國早,所以國王和法老死後都有自己的土地來建造金字塔。中國私有制的進程較晚,直到周朝才建立井田制,所以他們從周朝就開始建墳。墳墓是最大的壹個。”方言》卷十三:“葬或采。"郭璞註:"古人,卿大夫,有地可采,死而葬之,因名。“[1]()這個解釋也可以用全世界的普遍現象來解釋,那就是除了在埃及金字塔、布列塔尼、伊比利亞半島和不列顛群島發現的巨石墓之外,後人發現的古墓越早,越沒有墳墓。墳墓的出現是後來的事了。至於火葬,前面說過,肯定是在火被發現和使用之後,比天葬和土葬晚得多。根據英國著名科學史家丹皮爾在歐洲提供的兩段資料,“在新世紀結束之前,也不時發現早期歷史時期的墓葬...火葬是後來才發現的,大部分是在中歐發現的,因為那裏的森林提供了充足的燃料”[3]();;公元前9世紀地中海人下葬,荷馬筆下的英雄卻被火化”[3]()。丹皮爾的這兩條信息至少給我們提供了三點。第壹,火葬晚於土葬;其次,火葬從壹開始就是以消耗資源為代價的;第三,火葬反映了荷馬時代對英雄的壹種宗教觀念。第壹點不用多說,第二點和第三點需要分析。中歐的火葬是不是原始的火葬,我沒有發現比丹皮爾描述的更早的火葬記錄。所以我假設是最早的,如果找到更早的火葬歷史,我就不再認為荷馬時代中歐的火葬是最早的。其實這也可以用中國的先秦典籍來證明。”墨子節喪》:“秦之西有壹國,有渠,其親屬亡,拾柴燒之,熏之,而後為孝子”;荀子提綱》:“吾不憂羌人之鐐銬,而憂其不焚。“[1](p313).這兩個史料可以佐證丹皮爾的上述記述,因為義渠和邊強都在秦國的西部,這可能暗示著火葬是從中歐傳到東方的;另外,去遠方的想法可能是荷馬筆下的英雄們的想法。至於第二點,火葬興起於中歐,因為那裏的森林提供了充足的燃料。這已經很清楚了,從壹開始火葬就是以燒柴毀林為代價的。在現代工業出現之前的很長壹段時間裏,動物和植物是人類生活最基本的資源。火葬是以破壞森林為代價的,不僅浪費資源,還降低了森林吸收二氧化碳、調節氣候的功能。只是因為長期以來,土葬壹直是世界各國的主要殯葬方式,火葬只是在非常有限的地區進行。所以火化並沒有對森林造成壹定程度的破壞,排放的二氧化碳也非常少。所以並沒有造成嚴重的空氣汙染,也沒有造成氣候變暖。這可能就是為什麽科學家們認為幾千年來地球的氣候壹直適合人類生存的原因。現在雖然不再用木柴做燃料,而是用電和油,但是把煤(發電用)和油比作現代工業的糧食,說明火葬總是以消耗能源為代價的。因為火葬本身並不是物質資料的生產過程,也不是為了人們生活條件的改善,它不僅保留了極少量的骨灰,而且將所有的燃料和屍體(實際上是壹種資源)變成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有害氣體排放到大氣中,壹方面汙染大氣,另壹方面導致氣候變暖。這種消費,沒有任何正面作用,是有害的,所以是無效消費。關於第三點,火葬反映了荷馬時代的壹種英雄情結或者說英雄的宗教觀念。在我看來,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壹方面形式上表達了英雄們要“遠走高飛”的宗教情懷,另壹方面實際上暴露了古人壹種錯誤的自然觀。在古代,人們有壹個錯誤的認識,就是認為只有自己踩過的地球才是真實的、物質的,生長在上面的生物都是真實的、物質的;在地球之外,太陽、星星和月亮是另壹個世界,叫做天堂。天地之間沒有物質,屬於真空地帶。這可能就是“天”、“樹冠”、“空氣”這些概念的由來。雖然太陽、月亮、星星居住的地方叫“天”,但認為從地球到天空的整個空間都是空的,沒有物質。既然天地之間沒有什麽,天堂與人間相比是無比美好的,那麽勢必會讓英雄們認為火葬可以把壹個人的身體化為壹縷清煙,不僅無害,反而可以讓他的靈魂升天。這可能就是他們稱火葬為“去遠方”的原因。我認為這種錯誤的自然觀可能是火葬的認識論前提。當然,現在我們知道,我們生活的地球周圍並不是真空,它不僅充滿了各種氣體,而且地球的大氣層從地面可以分為四個層次。第壹層是對流層,第二層是平流層,第三層是中間層,第四層是熱層。這四個層次的氣體成分和結構與人類生存密切相關。比如我們通常所說的臭氧,它可以阻擋高層大氣中的紫外線,保護地球上的生命,但近地面的臭氧是壹種危險的汙染物。對流層中的臭氧會引起人們的呼吸障礙,特別是對哮喘患者、老人和兒童的健康[4]。基於這種科學的自然觀,我們認識到,火葬產生的二氧化碳不是排入真空,而是排入大氣,嚴重影響了大氣的氣體成分和結構。二氧化碳的過量滯留強化了大氣的溫室效應,阻礙了部分太陽熱量的後向反射,導致氣候變暖,最終影響地球上的生態平衡,引發諸多自然災害。我之前說過,在古代,科學和迷信是混在壹起的,很多科學概念(無論對錯)都被宗教迷信所掩蓋。火葬的興起也說明了這個問題。有人問我,如果當初火葬是基於上述錯誤的自然觀,但現在,甚至是在現在之前的所有後期,人們已經普遍意識到地球之外有壹種緊繃的氣氛,為什麽有些地區還在實行火葬?我覺得根據這個有壹個轉移的問題。所謂轉移,指的是壹種行為,在開始時是在壹定的基礎的前提下進行的,雖然這個基礎已經被證明是不存在的,但是因為這種行為本身觸發了壹個新的基礎,它就以壹個新的基礎保存了下來。這個問題在社會生活中相當普遍。比如我老家有個人在“文革”中被抓,罪名是“組織反革命集團”。但是,在財產搜查和審訊期間,沒有所謂的電臺、節目、組織等。都找到了,除了壹本日記,裏面有壹個所謂的“反動日記”,這個人在1965抱怨自己因為家庭因素沒有考上大學。因此,他的反革命集團罪雖然不能成立,但仍以“反動日記”的罪名繼續被拘留判刑。這本後來所謂的“反動日記”就是依據的轉移。雖然人們早就意識到我們的地球充滿了各種氣體,而不是真空,但在壹些地區仍然實行火葬。這個問題也源於轉移問題。這是因為:第壹,古代農業受科技落後的限制,多為粗放型,糧食單位面積增產的可能性很小,土地非常珍貴。因為後面的建墳立碑程序,土葬相對時間浪費土地,而火葬不存在這個問題。有些地區堅持火葬,節約土地是最重要的因素。第二,在世界上很多民族中,壹方面有被埋在土裏的觀念,另壹方面有靈魂升天的觀念。在有些人看來,火葬可以讓靈魂升天,雖然達不到土葬的效果。第三,英雄情結在壹些人心中依然存在。這種新的英雄情結雖然不再是“遠走高飛”的願望,但它可能采取其他形式,例如,表現壹個人的無神論、唯物主義、反傳統、反迷信、無私甚至無我的英雄主義。火葬從宋元時期傳入中國中原地區,再傳到東南沿海,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宋史·禮記》:河東之地,“地狹人多,雖失親人焚棄”;《清波雜誌》:“人死是浙江省右水鄉的風俗。雖然他們很富有,但如果不接管他們的土地以求和平,他們就會像僧侶壹樣被燒死。”[1](p313)河東“地峽”和“浙江右水鄉”之所以實行火葬,是因為它具有節約土地的客觀效果。所以實際上是壹個因地制宜的沙特人。無論貧富,墓地都在沙漠裏,也是這個道理。印度尼西亞巴厘島的人們也實行火葬,將骨灰撒向大海。雖然我沒有做過實地的調查研究,不知道這個地方的火葬是不是和中歐的火葬是另壹個源頭,還是從中國的浙右地區傳下來的,但是我可以認為,既然巴厘島是個島國,到處都是水鄉,土地肯定是寶貴的,所以和中國的浙右地區壹樣,因地制宜實行火葬。不同的是,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火葬傳入中國不久,在明清兩代被禁止了540多年,所以浙右壹帶並沒有成為傳統;巴厘島信奉印度教,火葬不受限制,所以流傳下來,成為傳統。火葬的興起和傳播,不僅因為密林作為物質條件,還因為建立在錯誤自然觀基礎上的宗教觀念,即“遠走高飛”的英雄主義願望,也體現了壹種懲罰作用。比如印尼巴厘島,受印度教影響,長期實行壹夫多妻制,不允許女性嫁給地位比自己低的男性。如果違反了,都被判死刑,甚至丈夫死了,妻子被活活燒死;長期以來,蒙古壹方面進行天葬,壹方面對死於瘧疾和產後的婦女進行火葬,不分富貴;印度曾經有壹個叫“殉夫”的習俗。當壹個女人結婚時,她必須有壹定數量的“李濤”,即嫁妝。如果李濤不多,男方往往要用各種方式對待女方,直到“殉夫”,即丈夫死後,妻子要和丈夫壹起火化;在巴布亞新幾內亞高地人的習俗中,最初的喪葬方式類似於火葬,但不是焚燒屍體,而是烤成木乃伊,然後放在山上。印度尼西亞巴厘島的殉夫火葬,印度的殉夫習俗,蒙古人對瘧疾和產後婦女的火葬,都是後來被廢除的,因為它們是懲罰性的喪葬方式,很殘忍。巴布亞新幾內亞高地人類似火葬的土葬方式也已經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土葬。如前所述,火葬在中國先秦時期只在西域和羌族實行,宋元時期傳入中原。因為它與中國人的“葬墓”觀念和孝道觀念相抵觸,尤其是與儒家的“身照父母”觀念相抵觸,所以在明清兩代被廢除了540多年。至於中國為什麽在當代火葬,我會在另壹篇文章《人治作品:中國當代火葬》中分析。以上說明火葬壹開始就是以消耗資源為代價的,也反映了荷馬英雄基於對自然無知的宗教觀念。由於其懲罰性效果和不占土地的客觀效果,後來在壹些地區流傳開來。但隨著人類的進化,火葬的懲罰功能在壹些地區已經被廢除,因為它違背了人性。現在,當我們越來越認識到火葬不僅是壹種資源的無效消耗,而且是制造二氧化碳加劇氣候變暖、威脅人類生存基礎的危害,而且不建墳不立碑也可以通過土葬達到不占地的目的時,就應該在全世界範圍內理性地廢除火葬,實行這種不建墳不立碑、以樹代墳的葬法。[參考文獻] [1]許嘉璐,中國古代李煜詞典[N]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1 [2]何新,中外文化知識詞典[N]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9 [3](英)威廉·丹皮爾,科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