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
(術語)梵語Tanna Da%na,譯為施舍。給別人好處。雖然有各種各樣的給予,但給予財產才是本義。獲得巨大幸福的果實。周瑜說:“犧牲來了就享受,慷慨解囊。”文子的《自然》文章說,“給那些受益的人。”莊子外篇說:“活著不布施,何必帶著珍珠死去?”荀子感嘆公篇:“富於天下而不怨富,施於天下而不疾不貧。”韓非著名的學術文章說:“向富人征稅,發給窮人,是壹種浪費精力和鋪張浪費的行為。”淮南子道應訓示:“不義得之,不可施之,必遭其害。”他還說:“正直的人會給予,會行善。”關於衡定賢的文章,他說“使五谷糧如水火,雖貪人越界而予之。”法界說:“譚納秦言布施。”《無量壽經》上說:“與人為善,布施利益。”大乘第十壹章說:“布施的人,將自己的財富分給他,稱之為布施,以便布施,造福他人。”《維摩詰經》說:“布施是菩薩凈土。”
出自:丁主編的《佛教大辭典》。
法律
(術語)達摩,達摩的達摩,是宇宙語言。小的和大的,有形的,無形的,真實的,虛幻的,事物和事物,真實和事物都被稱為規律。唯心主義用自我堅持和軌道生物學來解決模棱兩可的問題。自我維護就是竹子有自己的自我,梅子有自己的自我,有形的自我,有形的自我,無形的自我,無形的自我,每壹個都保證維護自己的自我。軌道生物解,即各有自性的話,都是以自持的形式,只是限於身,容不下身、法、身,就該為所欲為。唯知論說,“法指對軌道的堅持。”同樣的故事記載在壹本書裏:“法指軌道,軌道指軌道模型。生物上是可以解決的,堅持住,不放棄。”關於舍壹切論,我說:“詮釋佛法有兩個名稱:壹個是以自我為中心,意思是壹切佛法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比如色等等。第二軌勝解,如無常等解。”《大乘》第十章說:“達摩,外國讀音叫達摩,也叫壇吾。這是壹種聲音,沒有人聽到。這種翻譯方法有不同的含義。普遍的解釋有兩種:壹種是法本身,壹種是名法。”第二本書的最後,我說:“法者也,理也。有涅槃之意,名曰涅槃。”
出自:丁主編的《佛教大辭典》。